馬總統:對菲4要求 符合國際法
馬英九總統今天在世界國際法學會亞太論壇表示,在廣大興28號事件中,菲律賓公務船任意開槍射擊台灣漁民漁船,違法使用武力的行為,在國際法毫無正當依據,其作為也無法被文明國家所容忍。中華民國提出的四項要求,是給菲律賓一個機會,在國際上做個負責任的行為者,希望菲律賓政府與中華民國政府合作,共同促進兩國關係。
馬總統以英文重述政府對菲律賓政府的四點要求,包括正式道歉、賠償損失、徹查事實嚴懲兇手,以及重啟台菲漁業協議的協商。這四項的嚴正要求,完全符合國際法。
論壇的主題是「國際法與爭端解決:亞太地區之挑戰」,馬總統致詞時脫稿,說明我政府對廣大興28號事件的立場。
馬總統說,菲律賓公務船任意開槍射擊台灣漁民漁船,發生的海域是在台菲主張的重疊經濟海域,不論國際法上或在1982年的國際海洋法公約下,都是毫無根據,我們無法接受這種令人憤慨的行為。
他說,這次的事件其實是給菲律賓機會,讓菲國政府做一個負責任的行為者,我們要求菲國政府必須在72 小時內答覆,但他們沒有提出令我方滿意的回應,中華民國政府開始對菲11項制裁措施。馬總統說,中華民國是一個愛好和平的國家,與鄰國關係向來以和平作為最高指導原則,以和平手段解決爭端,菲律賓的行為是沒辦法被文明國家所容忍的,菲律賓應以一個在國際社會上負責任國家的態度,與中華民國一起合作,共同促進兩國關係。
他表示,過去經驗告訴我們,國際爭端要能和平解決,當事方必須正視現實、擱置爭議、尊重國際法,才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