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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醫學中心上限今年19家

衛署:醫學中心上限今年19家

衛生署今天說,3個月內將邀學者專家及醫院討論醫學中心家數規範的相關影響,並提出配套;因此,醫學中心上限暫維持19家。

行政院衛生署8日依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案決議修改民國102年醫院評鑑作業程序並公告,凡經醫院評鑑若通過醫院評鑑醫學中心合格標準醫院,就應評定為醫學中心。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為此表示,這意謂著醫學中心家數上限將取消,並進一步放寬醫學中心評鑑分數計算方式,據了解有7家醫院將申請升格為醫學中心,屆時健保會面臨每年政策性掏空至少新台幣逾百億元。督保盟將在明天召開「比貪汙更恐怖 比浪費更可怕」記者會說明。

衛生署醫事處長許銘能說,政策變更是考量國內有14縣市仍無醫學中心,縣市首長及民意代表多次強烈要求希望設置醫學中心,於是公告開放醫學中心家數限制規範,只要評鑑結果符合醫學中心標準便可評定為醫學中心。

許銘能表示,自民國77年起實施醫院評鑑以來,並於96年開始限制醫學中心家數維持19家,即使有符合醫學中心標準者,因家數限制規定,分數較低者只能評為區域醫院。

不過,許銘能說,9日立法院再次作成決議要求衛生署,3個月內邀集各界學者專家及醫院代表深入討論評估醫學中心家數規範之相關影響,並提出配套措施,再決定未來如何研修醫院評鑑規定,因此本年度醫學中心評鑑仍維持以往限制的19家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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