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不禮讓行人 北市建議加重處罰
汽車沒禮讓行人被開罰單,未來可能讓荷包更失血!台北市交通局日前正式發文向交通部建議,加重「汽車於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罰款,從現行的一千兩百元,提高到兩千元,還要記違規點數三點。
立法院九十四年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列汽車「強制」禮讓行人條款,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機車、小客車等違規罰一千兩百元,大型車罰兩千八百元,逾期不繳罰單再加罰。北市交通局表示,考量汽、機車違規造成的影響不同,建議加強汽車的罰款,機車則不變。
交通部︰目前無修法規劃
交通部路政司官員指出,除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台北市府另外也建議修正裁罰基準表,區隔機車與汽車罰則,但維持交通安全的關鍵在教育宣導與執法,目前罰則與處罰基準都很完備,交通部尚無修法與修正裁罰基準規劃。
根據北市交通大隊統計,去年北市車輛在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的案件共九千零六十件,汽車違規三千一百九十八件、機車違規五千八百六十二件;其中造成七件死亡事故中,汽車就佔六件;六○八件重傷害事故中,汽車也佔多數的四百八十一件。
7件違規致死 6件是汽車
北市交通局長王聲威說,汽、機車車體結構相差大,造成的傷害差很多,且根據北市警察局統計,汽車肇事率遠高於機車,因此建議增加汽車的違規罰款,機車不變動。依北市交通局建議,機車違規維持罰款一千兩百元,汽車增加到兩千元,若順利通過,會影響全國每年上萬件「不禮讓行人」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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