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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人只賠3千 韓生出獄恐開溜

撞死人只賠3千 韓生出獄恐開溜

韓籍交換生張峻豪酒駕肇事,撞死一名在宜蘭經營早餐店的陳先生。受害人陳太太昨出面控訴張峻豪不僅出言不遜,指「台灣人有什麼了不起」,賠款只給一張三千元支票與治喪費用卅萬元。她擔心,一旦張服刑完畢後,就會直接出境,成為英商林克穎第二。

陳太太昨在民進黨立委陳歐珀陪同下,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控訴韓籍學生張峻豪肇事後拖延賠款;陳太太情緒十分激動,幾度哽咽而無法言語,家屬則拿著一張三千元的支票說,「收到這張支票,真的覺得非常糟蹋人!」

韓國交換學生張峻豪,九十九年二月酒駕撞死陳姓早餐店老闆、老闆娘重傷。法院依過失致死判刑一年四個月,民事賠償判賠新台幣七百八十萬元。陳歐珀指出,陳姓夫婦原本有個小康溫暖的家庭,卻因外國人酒駕事件毀滅,如今肇事者不願賠錢,令人痛心。

對此,與會的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張春暉表示,張的刑事判決已執行完畢,限制出境也已解除,因此確實可能會返回韓國。他建議,家屬應向法院請求,在民事賠償執行完畢前,暫時限制張出境。

他也說,若張峻豪返回韓國,法務部將盡最大努力協助家屬跨海求償;他也強調,此案符合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保護範圍,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已提供協助、申請補償金。

而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專員黃仁良表示,外交部協查相關韓國法律規定發現,台灣未與韓國簽署任何民事協定,因此無法查扣張在韓國的財產。

他說,未來外交部會積極與駐台北韓國代表部聯繫,希望對方體諒被害人家屬心情、及韓國人確實觸法事實,積極敦促、協助張峻豪賠償受害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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