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等四罪 林益世案今判決
總統馬英九的愛將林益世,九十九年間以立委兼國民黨團大黨鞭身分收受業者陳啟祥六千三百萬元,協助取得中鋼子公司的爐渣合約,去年又以行政院秘書長身分向陳索賄八千三百萬元未遂,遭特偵組依貪污等四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天將宣判,若合議庭認定他涉貪,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林益世與妻子彭愛佳昨晚近七點半至北市警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簽到,對記者詢問是否出庭聽判,兩人不發一語。
據了解,上月甫遭逢父喪的林益世,本月廿三日返回台北住所後,連日來都與律師團沙盤推演,林益世夫婦和家人,今天都不會出庭聆判。
林益世應訊時坦承在立委任內收錢,但辯稱是「選民服務」,他沒向經濟部等單位施壓,且喬民間公司合約,就算收錢也不犯法;他還反咬,陳啟祥去年偷錄音,剪接羅織他入罪。
不過,特偵組去年十月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索賄、隱匿犯罪所得及財產來源不明等四罪嫌起訴他,也是馬執政以來,遭起訴的最高層級官員;北院命他交保五千萬元,更創下貪污案交保最高金額紀錄。
北院合議庭決定速審速結,火速在兩個月內傳訊完證人,再花近兩個月的時間寫判決書。
據了解,合議庭的判決書高達近兩百頁,林益世拿錢喬事是否涉及貪污,今天將見分曉。
特偵組指控,連任四屆立委的林益世,九十九年間擔任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期間,收下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的六千三百萬元,藉由立委身分向中鋼及關係企業中聯施壓,協助陳取得轉爐石和爐下渣契約。
此外,林益世去年一月立委選舉落敗,居然主動要求幫陳啟祥談續約,並在二月風光接下行政院秘書長職位後,向陳索賄八千三百萬元未遂,當時被陳錄下「斃命光碟」檢舉林益世涉貪。
檢方另認定,林母沈若蘭為林益世收賄共犯,將林母依收賄、洗錢罪嫌起訴;至於林的主播妻子彭愛佳、大舅沈煥璋及小舅沈煥瑤也因涉洗錢罪嫌遭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