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雙子星處理國民黨產 賴素如脫稿索賄壞事?
前國民黨主席辦公室主任、台北市議員賴素如涉嫌在雙子星開發案中收賄遭收押,儘管外界質疑北市府可能扮演關鍵黑手,不過國民黨營企業欣光華公司早在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就取得雙子星大樓C1基地505坪的產權,賴素如在議會提案要適用「大眾捷運法」舊法,讓私地主仍可參與競標,若通過後將讓身為私地主之一、黨營企業欣光華得以藉由雙子星案處理黨產,賴素如在雙子星案中所扮演的角色,國民黨中央若說不知情,似乎難杜悠悠眾口。
問題在於,即便雙子星開發案採用「大眾捷運法」修法後版本,對意在取得雙子星開發案的太極雙星團隊來說,私地主能否參與投標絕非關鍵,而且在賴素如提案破局後,太極雙星集團最後仍舊得標,反是因怡保集團資金未到位而破局,太極雙星集團願意支付賴素如賄款換取私地主投標機會,動機引發揣測。
依照「大眾捷運法」前年修法規定,私地主不可參與競標,但雙子星開發案竟採7年前舊法,肇因賴素如在議會提案,同時一讀也獲得議員支持,「賴素如為何要捨新法,反提出適用舊法的規定?」
據了解,雙子星開發案中私有地主中擁有最大產權比例者是國民黨黨營企業欣光華公司,持有雙子星大樓C1基地505坪,換算成聯合開發基地後,相當於5.28%的地主權益,而這筆土地早期是由台灣省政府接收日治財產,1979年省府賣給中央日報,1993年中央日報舊大樓配合北市府開發台北車站特定區拆除,馬英九在市長任內,再決定換給國民黨「交七」(雙子星預定地)用地。
雙子星開發案所在C1基地一共有37位私地主,持有比例約18%,從2006年台北雙子星第1次招商,到去年第5次招商,每次私有地主代表都提出私地主有優先權,想要自己興建,卻一再被北市府否決,賴素如提出適用舊法規定,讓私有地主可自籌資金參與投標,形同讓同為私有地主之一、並有最大持分的欣光華公司將可藉此參與雙子星開發案,更或可掌握龐大利益資源。
依據台北市議會第十一屆交通委員會的會議紀錄,賴素如提案的私地主優先權益但書條文,市議會一讀表決票數是「4比3」,保留意見的3票分別是楊實秋、陳建銘與林晉章委員,持贊成意見的委員,除了賴素如,還有3名議員也投下贊成票,但該案卻在二讀時被國民黨團「認為提案有蹊蹺」,二讀前主動刪除「私地主」提案,如今爆發賴素如在一讀後竟藉機向白手套彭建銘索取100萬元的賄款,是否因為賴素如的索賄超乎國民黨的預期之外,間接導致黨團在二讀臨時撤案,引人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