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路窄不走人行道 法院撤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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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bson
時間:
2013-3-19 22:54
標題:
路窄不走人行道 法院撤罰單
章姓男子在師大夜市商圈巷道行走時,因為沒有走在人行道上,被後方的小客車撞上
,導致腳掌被壓成骨折,不料,章男被撞後,警察還開了一張行人違規的三百元罰單
,章男不滿起訴要求撤銷罰單。台北地院審理後,痛批主管機關為了招攬觀光人潮,
在狹窄的巷道內又畫上機車停車格,讓巷道更小,才會導致行人無法走在人行道上,
因此撤銷罰單。
本案發生於去年七月間,台北市一名章姓男子,在下午四點多,到北市知名的師大商
圈逛街,結果在單行道的巷子裡,被一輛小客車從後方突然追撞,意外導致章男的左
腳掌骨折。
未料,在車禍意外發生一個月後,章男卻收到一張行人違規的罰單,北市警大安分局
認為,巷子裡的一側設有人行道,認為男子沒有走在人行道上,才會被後方單行道的
小客車追撞,因此對章男開罰三百元的行人違規罰單。
對此章男十分不滿在訴願遭決定駁回後提出行政訴訟,要求警局撤銷罰單。
法院審理時,警局拿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辯稱完全依法行政,但法官調查後認
為,警局沒有道理,還在判決書中指出,師大是著名商圈,觀光客絡繹不絕,小巷道
內商家林立,但道路主管機關為了配合商家的營業便利、吸納人潮,在已經很狹窄的
巷道裡,又畫上了機車停車格,讓巷道變得更小。
判決指出,在事發現場,店家都在人行道的另一側,民眾為了方便逛街購物,當然會
在巷子中與汽、機車爭道,險象環生,章男被撞傷,完全都是不當的道路工程設計所
造成,因此撤銷罰單。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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