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財忘義棄嬰兒 天打雷劈滅惡人
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發生在山東膠州市膠西鎮乜莊村的一雷擊事件。那是1964年6月初四的
一天,乜莊村的村民史得賢等六人去糧所交公糧(小麥),途中發現一個被丟棄的嬰兒在大哭
,他們幾人就過來查看,發現嬰孩身上有錢,他們就把錢拿了出來揣在自己的腰包裏,然後把
孩子丟棄在路邊幾人就走了。
他們把嬰孩的錢拿到飯店裏吃、喝一頓,回家的路上看到孩子已經被太陽曬死。這時晴空萬里
的天空突然下起了雷雨,使這幾個做惡的人心驚膽顫,突然一個晴天劈雷將五人當場劈死,另
一人被拋至很遠,這個沒死的人因當時沒吃、喝那沒良心的酒飯而倖免。這真是蒼天有眼,善
惡必報的因果真實不虛。
其實作惡的人都在不同時候、不同程度的受到天災人禍的懲罰,只是很多人現在想不到罷了。
做善事結善果,做惡事結惡果,特別是現在,對“真善忍”,絕對不能不敬重,都是和自己前
程和命運相關的大事,不能不小心對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