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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健保費率調降 元旦起增收補充保費 [打印本頁]

作者: duily    時間: 2012-12-22 00:03     標題: 健保費率調降 元旦起增收補充保費

明年元旦起健保新制上路,除了對6大類所得加計2%補充保費的新制,目前一般健保費費率,將由現行的5.17%調降為4.91%,衛生署估計調降費率損失的200億元健保費,可從補充保費獲得挹注,預計財務收支平衡可維持到民國105年,也就是未來4年不需調整健保費率。
新制健保未來收費採雙軌制,一般民眾保費收費方式比照現制,另外計收補充保費的6大類所得包括:累計超過4個月投保金額的獎金、兼職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

補充保費除了獎金因採累計,是唯一沒有下限的計費項目,只要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的4倍,不論是否低於5千元,都必須計收補充保費。那麼到底哪些項目列入獎金?衛生署公布 是以所得稅代號50為標準,也就是除了已納入一般保費的常態性薪水,其他包括年終獎金、節金、紅利、醫師的不開業獎金、房仲的佣金都包括在內。

衛生署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表示,獎金的定義為「薪資以外、不固定給予且具獎勵性質的金額」,民眾關心津貼、補助費是否也被視為獎金?大原則就是實報實銷的費用不會計入,因此像是子女教育補助費、交通補助費不會列入。

其餘項目均確定以單次5千元做為計費下限,因此若有人兼差領5千元,會被收2%補充保費100元。至於單筆計費上限則是1千萬元,超過的部分也以上限金額計算,單筆最多收補充保費20萬元。衛生署估計約360萬人會被收取補充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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