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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盜溺斃男子 女判15年

強盜溺斃男子 女判15年

賴姓女子謊稱要性交易,將加安眠藥的高粱酒讓潘姓男子服用再取走金錢,並任由潘男溺斃在浴缸裡;高院今天判賴女15年徒刑。

根據判決書指出,賴姓女子被控因缺錢花用,今年3月1日在桃園縣八德市某公園搭訕落單的潘姓男子,誆稱要性交易。

2人到汽車旅館後,賴女拿出預藏的安眠藥,加入高粱酒後讓潘男飲用,並主動在浴室內的浴缸放洗澡水,讓潘男泡澡。

賴女隨後拿走潘男錢包內的新台幣4000元並逕自離去,讓潘男昏睡在持續注水的浴缸內,溺斃死亡。

法院審理時,賴女辯稱自己無殺人意思,表示不清楚吃了安眠藥會有何作用,不懂藥性。

法院一審認為,賴女在偵訊時坦承知悉安眠藥的藥性,表示安眠藥加入酒內「會比較好睡」,因此不採信賴女辯詞。審酌她財迷心竅,強盜得手後任由被害人昏迷在持續注水的浴缸內致溺死等,依強盜致人於死罪判刑15年。

台灣高等法院審結,今天依強盜致人於死罪,判處賴女有期徒刑15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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