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淋巴結評估無法改善末期大腸直腸癌之偵測
作者:Roxanne Nelson
出處:WebMD醫學新聞
July 22, 2009 — 根據發表於7月外科學文獻的一篇研究,增加淋巴結評估和摘除並不會改善第3期大腸直腸癌的偵測,也無助於辨識哪些病患有陽性淋巴結。
作者們質疑目前移除至少12個淋巴結以進行評估的實務,但是Medscape Oncology訪問的一名獨立專家並不同意,該專家表示,目前的實務應該繼續。
第一作者、伊利諾州Rush醫學院外科副教授Tina J. Hieken醫師解釋,就臨床實務和大腸直腸癌處置來說,醫師們需要瞭解,有多種因素會影響大腸直腸癌切除時的淋巴結數量。而且,根據我們的研究,越多淋巴結不等同於能找到更多可以從輔助化療獲利的第3期疾病患者。
大腸直腸癌外科實務中,至少切除12個淋巴結的量化方法最初始於1990年的世界胃腸道研討會。這項基準後來被多個機構採用,包括美國外科學院癌症委員會、美國臨床腫瘤協會、國家綜合癌症網絡。多家保險公司也採用這項12個淋巴結的界定。
不過,研究作者結論表示,強制摘取至少12個淋巴結作為品質指標或表現的測量,似乎沒有根據。
為了確認跨部門機構在淋巴結取樣和分期上的操作,作者們比較每個大腸直腸癌案例取樣的淋巴結數量,以及採用新的病理取樣指引前後的相關分期。這始於2004年底,當時開始有在大腸直腸癌切除時增加移除淋巴結的趨勢。
雖然兩個研究組的人口統計學、腫瘤和治療變項都相似,後期的病患(2005年之後)傾向比早期(1996至2004年間)年輕(後期平均70歲,早期為72歲),也較多接受腹腔鏡切除(44.6% vs 7.2%)。後期的白人病患也比較少(81.1% vs 95.8%)。
作者們發現,淋巴結數量平均從12.8增加到17.3,其中有53.0%的早期病患(n= 553人),71.6%後期病患(n= 148人)檢查至少12個淋巴結。
【並未增加第3期疾病之偵測】
儘管淋巴結取樣有改善,第3期病患的比率並未改變(早期為36.9%、後期為32.4%;P= .31)。在陽性淋巴結病患中,N1和N2疾病的比率未變(早期50.5%為N1、49.5%為N2,後期54.2%為N1、45.8%為N2;P= .54)。
Hieken醫師向Medscape Oncology表示,大多數的外科醫師 — 包括一般外科、大腸直腸外科、腫瘤外科— 將繼續對我們的大腸癌病患進行整體的淋巴結移除。我們希望我們的資料將促成品質指標或表現測量的研究,而不是鑽研到底該對每個大腸癌樣本至少摘取幾個淋巴結,將注意力集中在會影響淋巴結數量的影響因素,而非每位外科醫師。
她指出,其他研究無法發現移除較多淋巴結時的存活利益,這項終點在目前這個研究中並未評估。
【不應改變實務標準】
不過,一名專家認為,不應改變實務標準,仍應建議至少12個淋巴結。紐約Roswell Park癌症研究中心腫瘤副教授Marwan Fakih醫師問道,我們如何看待這個研究對目前建議對所有大腸直腸癌病患取至少12個淋巴結樣本的觀點?我們應忽略顯示淋巴結取樣和存活有關的超過35,000個T3N0大腸直腸癌案例嗎?我們應忽略前溯研究確認改善淋巴結取樣和整體存活關係的資料嗎?
Fakih醫師在為Medscape Oncology提出的獨立評論中指出,目前的研究是比較兩個族群的回溯研究,但這些族群是無法比較的。這個研究因為沒有適當的比較組而有缺陷。
他表示,作者指出的病患人口統計學資料顯示,後期的病患較年輕、種族分布也不同、後期的腹腔鏡手術也比較多。這些差異使得兩個族群並不相當,因此,無法進行交叉比較。
Fakih醫師解釋,其他未報告的病患人口統計學資料,包括篩檢大腸鏡的診斷以及腫瘤差異,有文獻指出,在過去10年,大腸鏡檢查有增加傾向,早期疾病的診斷也相對增加。因此,早期病患比較可能有較末期的有症狀疾病,而後期病患比較可能在篩檢時即診斷。
這種病患特徵上的不均等,可以用來解釋,儘管增加淋巴結取樣數量,而第3期病患仍未增加。他指出,實際上,2005年之後治療的24.4%病患為T0/T1期疾病,2005年之前則是18.8%的病患,因此可證明後期因篩檢而增加了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