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飆 免稅額度可望提高
物價節節上漲,依據稅法規定,當主計總處物價指數年度平均漲幅超過財政部上次調整年度的3%,綜所稅各項免稅額、扣除額必須提高,課稅級距也須調整。截至8月為止,平均物價指數已超過上次的3%,若9月、10月物價居高不下,財政部可望於12月時公告調高免稅額,明年度報稅時適用。(黃悅嬌報導)
財政部官員說明,上次調整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為民國九十八年,調整依據為前一年度物價資料,當年度各月物價指數平均數為105.11,九十九年則調整過課稅級距,當時的物價指數平均值為104.64。
現行法律規定,如果當年度平均物價指數上漲幅度較前一次調整年度累積漲幅超過3%時,就必須依法調整。目前初步試算結果,去年十月到今年八月為止,物價指數平均值已達108.44,已超過3%,官員表示,免稅額度等是否調整要看九月、十月物價,如果持續維持高檔,應該就會調整,包括綜所稅的免稅額、薪資特別扣除額、標準扣除額、身心障礙扣
除額等等免稅額度都會提高,課稅級距也必須調整,通常會在12月時公告。
以個人免稅額為例,目前為八萬二,若漲幅超過3%,免稅額可提高兩千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