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沖):兩岸貨幣清算應儘早建立
行政院長陳(沖)今天表示,新台幣與人民幣的清算機制應儘早建立,以增加兩岸雙向貿易交易幣別的選擇。
行政院已核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報的「發展具兩岸特色之金融業務計畫」,以及中央銀行的「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
行政院說,兩岸金融合作關係近年持續增溫,海基會與海協會民國98年4月簽訂「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金管會即積極配合兩岸政策開放,在半年後與中國大陸銀監會、保監會以及證監會3會主席,分別簽訂銀行、保險、證券暨期貨等3項監理合作備忘錄,為兩岸金融往來順利寫下歷史新頁。
行政院指出,為進一步擴展國內金融業的發展空間,陳(沖)今年3月曾邀集央行總裁彭淮南及金管會主委陳裕璋,分別就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及兩岸特色金融業務計畫,進行討論及分工合作的規劃。
行政院說,彭淮南與中國人民銀行8月完成簽署「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這也是循先前金融3項備忘錄的模式完成,為兩岸特色金融業務奠定基礎。
陳(沖)表示,新台幣與人民幣的清算機制應儘早建立,以增加兩岸雙向貿易交易幣別的選擇,並做為國內外匯指定銀行(DBU)擴展人民幣業務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