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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攪局打亂旅程 旅客解約無須賠償

颱風攪局打亂旅程 旅客解約無須賠償

  許多打算抓住暑假尾巴的民眾,均計劃利用8月最後一個週末,「揪」三五好友一同出遊。不料「天秤」與「布拉萬」雙颱夾擊,打壞許多遊客的如意算盤,只能將原先訂好的行程一一取消。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旅客取消契約時,可依照「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主張自我權益。


  根據中央氣象局資料顯示,往年8月的颱風生成平均約有5至6個,今(101)年尚在平均範圍內。不過從1月至今,台灣海域形成的颱風已達15個,較去(100)年增加4個,而且去年僅南瑪都颱風發布陸上颱風警報,但今年包含「天秤」,已有3個颱風登陸,明顯打亂許多民眾的出遊計劃。

  消保處表示,對於颱風攪亂而無法成行的旅程,民眾可依照「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捍衛自我權益。對於無法旅遊的地區,旅客出發前,解除全部或部分契約,無須負擔賠償責任,但旅行業者可扣除已代繳的規費或履行契約已支付的必要費用,再將餘款退還給遊客。

  若是原訂前往旅遊的地區,尚不至於無法旅遊,但消費者自行認定有相關事實,足以證明該地區可能對生命、身體、健康、財產安全造成損害,仍可於出發前,主動向旅行業者解除契約。不過旅客應支付一定的金額,補償旅行業者的損失,最高以旅遊費用的5%為上限。

  針對已經出發的旅遊團,假使旅行業者因颱風關係無法履行原訂計劃時,可自行變更旅程、食宿或遊覽項目,但因而增加的費用,不可向旅客收取;減少的費用,則應退還給消費者。若旅客不同意變更旅程安排,可終止契約,並可要求旅行業者先墊付費用將自己送回原出發地,事後再附加利息償還。

  另外,台鐵原訂於本週六(25)舉辦的「Fun暑假臺北機廠文化巡禮活動」,因颱風影響,將順延至9月1日舉行,導覽時間分別為上午9點至11點與下午1點半至3點半。而台北市公運處宣布取消今(23)日的藍色公路情人節航班,原先有訂位的民眾,可洽藍色公路業者辦理退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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