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重大 刑局主祕收押禁見
板橋地檢署偵辦警方疑包庇賭場案,23日深夜將刑事局主任祕書許瑞山等4人聲請羈押;法院裁定許瑞山等3人收押。
另3名遭聲押者,包括刑事局偵4隊2組組長鄭富禎、王姓前媒體主管及一名廖姓男子。
板橋地方法院庭長樊季康表示,法官認定許瑞山、王姓前媒體主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及違背職務收賄罪;鄭富禎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3人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的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客觀上有逃亡之虞,且3人否認犯罪,但供詞與事證不合,還有共犯未到,今晨6時裁定3人收押禁見。
法院認為廖姓男子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行賄罪及違反醫師法,廖男行賄的對象已被收押禁見;違反醫師法部分,調查局已蒐證監視錄影,證據已有所保全,客觀上較無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裁定新台幣10萬元交保。
板橋地檢署4月調查一起貪污弊案,意外監聽到一個流竄在台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新北市三重區成功路的麻將賭場,疑行賄轄區員警,且幕後有高階警官和記者插股撐腰。
檢調監控發現,賭場主持人夫婦疑透過王姓前媒體主管居中牽線,開賭場供警界高官和商人聚賭;刑事局主任祕書許瑞山及多名外勤隊組長,疑似插股及包庇賭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