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當前景氣低迷,考量到民眾經濟負擔,交通部今(4)日通過「違反道路交通管理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將從今年7月開始,交通罰單分期繳納增加到18期,每期應繳納金額也從1000元降為500元,並可申請延繳一期。
交通部表示,目前民眾選擇分期繳交交通罰單的比率只有2%,而放寬繳交期限後,勢必能減輕部分民眾負擔。未來只要民眾發生無法一次繳清交通罰單,或因天災、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財產損失,都可向各地監理機關提出分期繳納申請。
交通部說,這項新制將從現行分期最高12期放寬為18期,並將原規定每期繳納金額不能低於1000元,修正降低為500元。如果民眾在申請分期繳納後,因經濟情況困難,仍無法按期繳納,還可申請延期繳納一期,但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