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中國古代改革家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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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rjorie
時間:
2012-7-24 00:52
標題:
中國古代改革家紀實
在我國歷史的各個時期,當國家面臨各種危機的時候,都會有少數敢為人先的有識之士挺身而出,置個人安危於不顧,以匡正天下、革除積弊、救國安民為己任,銳意改革,興利除弊,盡管他們的動機不一,結局各異,但是都不同程度的推動了中國社會的進步和歷史的發展,他們的首創精神也應為後人所永遠銘記。在此精選中國歷史上影響較大的15位改革家及其改革運動,簡要介紹一下他們的事跡。
1、管仲:選賢任能,相地衰征
管仲(?~-645)名夷吾,又名敬仲,字仲,春秋時期齊國著名的政治家,潁上(今安徽潁上)人。齊國上卿(即丞相),被稱為“春秋第一相”,輔佐齊桓公成為春秋時期的第一霸主。管仲注重經濟,反對空談主義,主張改革以富國強兵,他說:“國多財則遠者來,地辟舉則民留處,倉稟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齊桓公尊管仲為“仲父”,授權讓他主持一系列政治和經濟改革:在全國劃分政區,組織軍事編制,設官吏管理;建立選拔人才制度,士經三審選,可為“上卿之贊”(助理);按土地分等征稅,禁止貴族掠奪私產;發展鹽鐵業,鑄造貨幣,調劑物價。管仲改革的實質,是廢除奴隸制,向封建制過渡。管仲改革成效顯著,齊國由此國力大振,為齊桓公的稱霸奠定了堅實的經濟基礎。
2、李悝:任賢重農,法治強魏
李悝(-455~-395),戰國初期魏國著名政治家、法學家,也作李克。李悝為魏文侯到武侯時人,曾受業於子夏(孔子弟子)弟子曾申門下。魏國的建立者魏文侯是著名的政治家。他任用李悝為相,約於前400年左右進行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選賢任能,賞罰嚴明。李悝主張,要改變舊的“世卿世祿”制度,重要官職要選任有才能的人充當,優厚俸祿要獎給有功勞的人。還主張賞罰嚴明。這樣改革的結果,大大削弱了魏國的“世卿世祿”制度,以後的封君在封國食邑內沒有治民之權,只衣食租稅;官吏制度有所改善,政治情況較好。
二、盡地力。“盡地力”是一種“重農政策”。李悝為魏文侯作《盡地力之教》,他計算說:一百平方里之內,有土地九萬頃,除了山澤人居占三分之一之外,可開田地六萬頃,“治田勤謹,則畝益(增產)三鬥,不勤,則損(減產)亦如之。”這就是說,百里之地,每年的產量,由於勤與不勤,或增產一百八十萬石,或減產一百八十萬石。此數字關系重大,因此必須鼓勵農民生產。
三、制定《法經》。李悝制定一部法律,叫做《法經》,共分六篇,為《盜》、《賊》、《網》、《捕》、《雜》、《具》六律。《晉書•刑法誌》曰:李悝著《法經》,“以為王者之政莫急於盜、賊,故其律始於《盜》、《賊》;盜、賊須劾捕,故著《網》、《捕》二篇,其輕狡、越域、博戲、借假不廉、淫侈逾制,以為《雜律》一篇;......”《具律》是根據情況,決定從輕或從重處罰的總論性的律文。這部法律主要是為保護剝削階級的利益而制定的,但對魏國來說,在維護社會秩序、穩定政局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
魏國在戰國前期所以成為最強大的國家,和李悝的改革是分不開的。
3、吳起:兵家奇才,變法勇士
吳起(-440~-381),衛國左氏(今山東曹縣西北)人。他是戰國前期著名的法家學派的代表人物之一,新興封建地主階級的政治家,又是當時著名的軍事家,歷任魯國的將軍,魏國的的大將、西河郡守,楚國的苑(今河南南陽)守、令尹(職位同相)等軍政要職。
公元前401年,楚悼王即位。這時楚國較弱,國內政治黑暗,階級矛盾尖銳,北面和西北面又一再受到魏、韓、秦等國的侵伐。吳起大約於公元前395年以後到了楚國,很得楚悼王的信任,就協助楚悼王進行改革。吳起認為楚國的主要問題也是“世卿世祿”制度問題。他說此制度在楚國造成“大臣太重,封君太眾。若此,則上偪(逼)主而下虐民,此貧國弱兵之道也。”他改革的重點和李悝一樣,主要也是在於削弱舊的“世卿世祿”制度,選賢任能,賞罰嚴明。楚國經過此次改革,政治得到整頓,軍力也日益強大。“於是南平百越,北並陳、蔡,卻三晉,西伐秦,諸侯患楚之強”。可是,吳起之改革遭到楚國貴族保守派的反對,雙方的鬥爭也很尖銳。公元前381年楚悼王死,保守派立即發動政變,把吳起殺掉,吳起的改革幾乎都被廢除,領土幾占天下之半的楚國由此也失去了統一天下的歷史機遇。
4、商鞅:嚴刑峻法,成就強秦
商鞅(-390~-338),戰國時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衛國國君的後裔,公孫氏,故稱為衛鞅,又稱公孫鞅,後封於商,後人稱之商鞅。在位執政十九年,秦國大治,史稱商鞅變法,這是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變法之一,它的成功對中國社會發展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
商鞅從公元前356年至前350年,大規模地推行過兩次變法。第一次是在孝公六年:獎勵耕織,生產多的可免徭役;廢除貴族世襲特權,制定按軍功大小給予爵位等級的制度;採用李悝《法經》作為法律,推行連坐法。第二次是在孝公十二年:合並鄉邑為三十一縣(一說四十一縣);廢除井田制,準許土地買賣;創立按丁男征服辦法,規定一戶有兩個男者必須分居,否則加倍征服;頒布法定的度量衡器,統一度量衡制。商鞅先後兩次變法,奠定了秦國富強的基礎,為秦國統一六國創造了條件。
由於商鞅在推行新法時手段過於嚴酷,得罪了部分守舊貴族。秦孝公死後不久,他即被貴族迫害,遭車裂酷刑而死,以身殉法。商鞅雖死,但秦惠王和他的後繼者都繼續實行了商鞅的新法,所以秦國的國勢得以進一步發展,為後來秦始皇消滅六國,統一中國奠定了基礎。 5、漢武帝:尊儒重法,全面改革
漢武帝劉徹(-157~-87),幼名劉彘,是漢朝的第五代皇帝。在位五十四年,建立了漢朝最輝煌的功業之一。他的雄才大略、文治武功使漢朝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也是中國歷史上最偉大的皇帝之一。漢武帝的改革範圍廣泛,囊括了整個社會政治、軍事、經濟、文化等各個方面。在政治方面,首先頒行“推恩令”與“附益法”,使諸侯王多分封子弟為侯,使王國封地被分割,以進一步削弱諸侯王國勢力;其次建立中朝削弱相權,鞏固了皇權的神聖地位;再次設置十三部刺史,加強了對地方的控制。此外,漢武帝還是中國第一個創立年號和使用年號的皇帝。在軍事方面,主要是集中兵權,建立侍從軍和禁衛軍,既充實了中央的警衛部隊,又為反擊匈奴準備了一支強大的軍事力量。在經濟方面,整頓財政,頒布“算緡”、“告緡”令,征收商人資產稅,打擊富商大賈;又採取桑弘羊建議,將治鐵、煮鹽收歸官營,禁止郡國鑄錢;設置平準官、均輸官,由官府經營運輸和貿易,大大增強了國家經濟實力。同時興修水利,移民西北屯田,實行“代田法”,有利於農業生產的發展。在思想文化方面,採納董仲舒的建議,“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使儒學成為了中國社會的統治思想,對後世中國政治、社會、文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除此之外,漢武帝也非常注重人才的開發,他確立了察舉制度,是中國有系統選拔人才制度之濫觴,對後世影響很大。漢武帝還進行了人類歷史上第一次人口普查和統計。
以強大的皇權作後盾,上述改革措施得以成功推行,極大增強了西漢的國力,為後來大漢王朝一系列令人血脈噴張、蕩氣回腸的對外戰爭奠定了雄厚的物質基礎。那句“敢犯強漢者,雖遠必誅!”的豪言壯語就出自漢武帝時期率軍一舉滅掉北匈奴的將軍陳湯之口,現在讀來仍讓人倍感振奮和豪邁!
6、王莽:托古改制,揚湯止沸
王莽(-45~23),字巨君,魏郡元城人(今河北大名縣東),新朝的建立者。公元8年—23年在位。初始元年(8)王莽廢西漢末代皇帝孺子嬰,自稱皇帝,改國號為新,建年號為“始建國”。篡漢自立後,面對危機四伏的社會形勢,他於是托古改制,下令變法:將全國土地改為“王田”,限制個人占有數量;奴婢改稱“私屬”,均禁止買賣;推行五均六,以控制和壟斷工商業,增加國家稅收;屢次改變幣制,造成經濟混亂,農商失業,食貨俱廢;恢復五等爵,經常改變官制和行政區劃等等。由於貴族、豪強破壞,改制沒有緩和社會矛盾,反使階級矛盾激化;又對邊境少數民族政權發動戰爭,賦役繁重,橫征暴斂,法令苛細,終於在公元17年爆發了全國性的農民大起義。公元23年,新王朝在赤眉、綠林等農民起義軍的打擊下崩潰,王莽也在綠林軍攻入長安時被殺。沒有機會為自己辯護的王莽背負了千年的罵名,但是歷史記住了他和他的改革探索,最終也給了他一個公正的評價。
7、魏孝文帝:胡漢一家,盛世肇基
魏孝文帝(467~499),本姓“拓跋”,是獻文帝拓跋弘的長子,471年~499年在位,為北魏第七位皇帝,謚號孝文皇帝。孝文帝是一位卓越的少數民族的政治家和改革家。在孝文帝即位時,在中國北方民族融合逐漸成為時代的主流,北魏孝文帝順應歷史潮流,主動採取改革措施,加快了民族融合的步伐。孝文帝的改革是分兩期進行的。第一期開始於公元484年,主要改革政治經濟制度,措施主要是政治上整頓吏治,實施俸祿制度,嚴懲貪贓枉法;經濟上實行均田制、三長制、戶調制,提高農民生產積極性,完善農村基層政權,保障國家稅源。
為了便於學習和接受漢族先進文化,進一步加強對黃河流域的統治,孝文帝不顧守舊勢力的反對,於494年遷都洛陽,開始了第二階段的改革。遷都後,一律穿漢服,說漢話,改漢姓,並提倡與漢族通婚。在改革中,他以身作則,將皇族改為元姓,自己改名為元宏,帶頭娶漢族大臣的女兒做皇妃,將自己的女兒嫁給漢族人為妻。孝文帝促進民族融合的措施,使北方少數民族在語言、服飾、風俗習慣上與漢族逐漸趨同,使中原文化得到了豐富和發展,少數民族的食物、服飾、藝術、生活用具等,逐漸融入漢族人民的生活之中。孝文帝還頒布“均田令”,實行租調制,為北方經濟的恢復發展作出了貢獻,也使少數民族生活方式封建化。魏孝文帝的改革是中國古代最重大的歷史事件之一,它深刻的影響了此後中國歷史的發展進程,為隋唐盛世的出現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8、隋文帝:立綱陳紀,澤被後世
隋文帝楊堅(581-604),弘農華陰(今陜西華陰)人,隋朝開國皇帝。隋文帝改革即隋朝開國皇帝楊堅為加強中央集權而採取的一系列強化措施。589年,隋文帝完成了南北統一,結束了自西晉末年以來延續近300年的分裂局面。中國歷史進入一個新的階段。從開皇元年(581)開始,隋文帝即著手一系列的改革。
首先,廢除不合時宜的北周六官制,基本上確立了三省六部制度。以利於加強中央集權。隋文帝建立的這一整套規模龐大、組織完備的官僚機構,表明封建制度已發展到成熟階段。自隋定制,一直沿襲到清朝。其次,隋文帝下令制定對後世法律影響深遠的《開皇律》,為維護地主階級利益確立法律根據。第三,隋文帝採取了許多經濟措施以鞏固其統治,減輕了農民的負擔,使農民有更多時間從事農業生產。第四,整頓府兵制,加強中央對軍隊的控制權。第五、建立科舉制,廢除九品中正制。科舉制度的創建,重才學而不重門第,削弱了門閥大族世襲的特權。這種“任人唯賢”的改革,對後代影響很大,後來的西方國家所建立的文官選拔制度就深受中國科舉制度的影響。
隋文帝所進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對削弱地方豪強勢力,加強中央集權起了積極的作用。隋文帝統治的後期,國家富足強盛,編戶大增,倉儲的豐實為歷史所罕見;全國安寧,南北民眾得以休息,社會呈現空前繁榮景象。隋文帝所創隋制,為唐朝以後各朝所遵循,在歷史上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9、劉晏:理財專家,忠而被謗
劉晏(716~780),字士安,曹州南華(今東明縣)人。歷任吏部尚書同平章事、領度支、鑄錢、鹽鐵等使,是唐代著名的理財家,為安史之亂後的唐王朝統治作出了突出的貢獻。他的改革主要集中在財政方面,內容有三:第一、改革漕運,極大的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第二、改革鹽政,大大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收入。第三、推行“常平法”進行了財政體制改革,建立了經濟情報網。劉晏大膽改革了過去只管收取金錢,不管人民死活的稅收政策,實行了安定社會,發展生產,“以養民為先”的財政方針,這一方針,對後世也產生了深遠影響。
由於劉晏的理財方針、措施、辦法適應唐王朝經濟殘破的局面和當時社會的需要,所以使唐王朝的經濟得到了恢復和發展,人民也得以養息。他的貢獻是很大的,無怪乎人們經常把劉晏與管仲、蕭何相提並論。但是,在封建專制制度下,功高犯忌,廉潔遭妒,正直的人常常被冤屈而死,劉晏沒有逃脫這一封建痼疾造成的災難。公元779年,唐代宗死,唐德宗即位。唐德宗聽信宰相楊炎的讒言,於780年將劉晏貶出京師,隨之下詔將其殺死。劉晏無罪被殺,群情激憤。後唐德宗迫於情勢,殺死了楊炎,劉晏得到了歷史的公斷,人民刻石以傳。《舊唐書》、《新唐書》、《東明縣誌》均有記載。
10、王叔文:永貞革新,曇花一現
王叔文(735~806),唐越州山陰人(今紹興人),著名政治改革家。貞元二十一年(805)正月,順宗即位後,即授翰林學士又兼度支使、鹽鐵轉運使,他提拔聯合劉禹錫、柳宗元、王伾等人,推行政治改革,減免稅賦,罷諸道速奉,貶斥貪官京兆尹李實,廢止宦官把持的宮市停止鹽度使的月進錢和地方官吏的進奉,繼又兼任度支及鹽鐵副使,進一步籌劃奪取宦官兵權,以改變唐朝自安史之亂以來宦官專權的局面。
但其改革受到掌握禁軍的宦官俱文珍、劉光琦的反對,加上順宗身體不佳,貞元二十一年(805)三月,宦官俱文珍等人聯合藩鎮韋臯、裴鈞等人的力量,迫使順宗立李淳(李純)為太子,八月又禪位於憲宗,是為“永貞內禪”,王叔文也因而失勢,被貶為渝州司戶,永貞二年(806)賜死。王伓被貶為開州司馬,不久病死。韓泰、陳諫、柳宗元、劉禹錫、韓曄、淩準、程異及韋執誼等八人先後被貶為邊遠八州司馬,史稱“二王八司馬”。王叔文等人前後掌權一百四十六天,史稱“永貞革新”。
11、笵仲淹:慶歷新政,功敗垂成
笵仲淹(989~1052),字希文。和包拯同朝,為北宋名臣,吳縣(今屬江蘇)人。宋仁宗時,官僚隊伍龐大,行政效率低,人民生活困苦,遼和西夏威脅著北方和西北邊疆。笵仲淹對當時的朝政的弊病極為痛心,1043年(宋仁宗慶歷三)提出“十事疏”,主張建立嚴密的仕官制度,注意農桑,整頓武備,推行法制,減輕傜役。宋仁宗採納他的建議,陸續推行,史稱“慶歷新政”。由於新政觸犯了貴族官僚的利益,因而遭到他們的阻撓。五年初,笵仲淹被排斥出朝廷,各項改革也被廢止。笵仲淹先是被貶至陜西四路宣撫使,後來在赴潁州途中病死,卒謚文正。笵仲淹的慶歷新政雖然失敗了,但卻揭開了後來王安石變法的序幕。
12、王安石:不畏人言,金陵夢碎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號半山,小字獾郎,封荊國公,世人又稱王荊公。撫州臨川人(現為撫州東鄉縣上池裏洋村),北宋傑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改革家。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王安石出任參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開始大力推行改革。制訂和實施了諸如農田水利、青苗、免役、均輸、市易、免行錢、礦稅抽分制等一系列的新法,從農業到手工業、商業,從鄉村到城市,展開了廣泛的社會改革。與此同時,王安石為首的變法派改革軍事制度,以提高軍隊的素質和戰鬥力,強化對廣大農村的控制;為培養更多的社會需要的人才,對科舉、學校教育制度也進行了改革,王安石親自撰寫《周禮義》、《書義》、《詩義》,即所謂的《三經新義》,為學校教育改革提供了新教材。變法觸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對,王安石曾先後兩次罷相。加之用人不當,朝臣黨爭加劇。最終宋哲宗元佑元年(1086),保守派得勢,新法都被廢除。政局的逆轉,使王安石深感不安,當他聽到免役法也被廢除時,不禁悲憤地說:“亦罷至此乎!?”不久便郁然病逝。
13、張居正:力挽狂瀾,功虧一簣
張居正(1525~1584),字叔大,號太嶽。湖廣江陵(今屬湖北)人,又稱張江陵,明代政治家,改革家。張居正在萬歷年間,連續10年擔任內閣首輔。明中葉,貴族大地主兼並土地的情況相當嚴重。全國納稅的土地,約有一半為大地主所隱占,拒不繳稅,嚴重地影響了國家收入。土地兼並、封建剝削的進一步加劇,社會矛盾日益加劇,農民起義此起彼伏,明王朝處於危機四伏的境地。為自救,當權人物選擇了改革政治,張居正的改革措施得到了推行。在內政方面,首先整頓吏治,加強中央集權制。張居正創制了“考成法”,嚴格考察各級官吏貫徹朝廷詔旨情況,要求定期向內閣報告地方政事,提高內閣實權。罷免因循守舊、反對變革的頑固派官吏,擢選支持變法的新生力量,為推行新法做了組織準備。整頓了郵傳和銓政,其為政方針是:“尊主權,課吏職,行賞罰,一號令”和“強公室,杜私門。”在經濟方面,張居正的成績最為突出。他任用潘季馴督修黃河,使黃河不再南流入淮,於是“數十年棄地轉為耕桑”,而漕河也可直達北京。“一條鞭法”則是張居正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中國封建社會賦役史上的重大變革。萬歷九年,他終於下令,在全國範圍內實行一條鞭法。張居正在軍事上也採取了一些改革措施。任用戚繼光、李成梁等,加強了邊防;與韃靼俺達汗之間進行茶馬市貿易,採取和平政策。從此,北方的邊防更加鞏固,在二三十年中,明朝和韃靼沒有發生過大的戰爭。
張居正改革對鞏固明朝的封建統治發揮了一定作用,但因為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官僚地主的既得利益。1582年六月,張居正病死,反對派反攻倒算,改革的成果很快毀於一旦。
14、雍正皇帝:除弊務盡,承前啟後
雍正(1678~1735),姓愛新覺羅,名胤禛,廟號世宗,清朝入關之後第三任皇帝。他在位期間(1722~1735),在政治、經濟上實行了幾項很有影響的改革:“攤丁入畝”,將人頭稅並入土地稅之中,結束了中國幾千年徵收人頭稅的歷史,有利於窮人,也對人口迅猛增長起了作用;在西南等地實行“改土歸流”,廢除世襲土司,改由朝廷派遣流動官員,加強了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控制;在中央設立由皇帝直接控制的軍機處,作為處理軍政大事的核心機構,以此加強皇帝本人的權威;加大懲治貪官的力度。正是由於他勤政務實的13年統治,才有了延續百年的“康乾盛世”。然而,由於他殘忍苛刻、猜忌多疑的性格缺陷,在位期間統治方式過於嚴苛,殺兄屠弟,誅戮功臣,殘暴寡恩,因此也留下了千古罵名。
15、康有為:百日維新,壯誌難酬
康有為(1858~1927),又名祖詒,字廣廈,號長素,中國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廣東佛山市南海丹竈蘇村人,人稱康南海或南海先生。1895年,康有為偕梁啟超在京趕考之際,獲悉甲午戰敗,乃串聯千餘舉人“公車上書”,請求拒和、遷都、練兵、變法,仍未上達。同年,康中進士,授工部主事。此後仍屢次上書呼籲變法,率門生同志創辦《萬國公報》、《時務報》和強學會、保國會。影響所及,各地驟然興起辦報刊、學會、學堂、書局熱潮。1898年6月11日,光緒皇帝下詔變法,史稱“維新變法”(也叫百日維新或戊戌變法),主要內容是:學習西方,提倡科學文化,改革政治、教育制度,發展農、工、商業等。光緒在“帝黨”官僚和維新派的支持下,力排眾議、銳意維新,但遭頑固派極力反對。9月21日,掌握清朝實權的慈禧太后發動政變,廢黜光緒。康以“結黨營私,莠言亂政”罪名遭通輯,逃亡海外。
康有為領導的戊戌變法是中國近代史上具有重大意義的事件,是一次愛國救亡運動。它要求發展資本主義經濟和擴大資產階級政治權利,符合近代中國發展的歷史趨勢,因此也是一次進步的政治改良運動。它傳播了資產階級新文化、新思想,批判封建主義舊文化、舊思想,又是一次思想啟蒙運動。
從上述十五位歷代改革家的事跡中可以看出,在中國實施社會變革是一件何等艱難的事!其中除了擁有至高無上權力的四位帝王(漢武帝、北魏孝文帝、隋文帝、雍正帝)和管仲、李悝等少數君主始終寵幸的權臣依靠強大的皇權所推行的改革基本成功外,其他的社會變革多數失敗,而隨著變法的終結,變法者也大都成了改革的犧牲品;即使是成功的,如商鞅變法,改革者同樣沒有逃脫厄運!我們可以從中看出:在中國歷史上,皇權(王權)是多麽的強大,保守勢力是多麽的頑固,改革者又需要多大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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