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 Google (GOOG-US)在 Android 的成功,主要也是 Google 先扮演一個軟體提供者的角色,雖然我們不清楚收購了 Motorola 之後 Google所施行的策略,但是 Google 已經創造不可抹滅的成就。雖然 Google 曾推出自有品牌Nexus One,只是被批的體無完膚,迅速下架。
亞馬遜也可以沿用 Kindle 及 Kindle Fire 的經驗與成功,只是沒人能知道新的智慧型手機品牌在市場上能維持多久的熱度? 雖然平板電腦 Kindle Fire 曾是一時話題,使用者對於他的缺點及批評還沒少過。
亞馬遜也應該想想諾基亞與微軟,致力於推行自有平台的微軟花了兩年時間推行 Windows Phone,而諾基亞有可能藉著 Windows Phone 反撲,不過也只是樂觀的假設。 RIM 才剛宣布延後公開新系統平台。
Roger Chan 最後結論,亞馬遜沒有天時地利人和,這也絕對不是一場好打的仗,想想其他廠商的遭遇,或許收手才是最好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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