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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李珍妮炫富豪禮 國稅局追贈與稅 [打印本頁]

作者: vkala    時間: 2012-7-6 00:58     標題: 李珍妮炫富豪禮 國稅局追贈與稅

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以及前開發金顧問吳春台,現在可能被國稅局課贈與稅了!李珍妮多次在電視節目,炫耀富商送她的鑽戒、帝寶豪宅等等,被國稅局盯上;官員說,如果這些富翁,每年贈與財物超過220萬,就得課徵贈與稅,只是贈與時間超過7年,就無法追稅。
另外捲入和宣明智爭認女兒的吳春台,也表示根本沒做過DNA鑑定,也沒有贈送過昂貴禮物給李珍妮,就是為了顧及愛妻米凱莉的感受。 主持人(節目片段):「這個包包台灣多少錢?」名媛李珍妮:「好像50幾萬。」主持人:「巴黎呢?」李珍妮:「40幾萬,是折合台幣。」
李珍妮上節目,從不避諱大方炫富。李珍妮(節目片段):「5年前,我收到了我很想要的鑽戒,所以我今天有帶來。」
也多次談論富商男友們送她的昂貴鑽戒,不過這些高調言論,現在卻傳出讓她被國稅局給盯上了,國稅局就表示,如果有具體事證,這些大老闆們每年個別贈與李珍妮的財物,價值超過220萬元,就可以追討贈與稅,但如果贈與時間是在2005年5月前,超過7年的核課期,就無法追討。
李珍妮(節目片段):「4年前交往的。」主持人:「他是什麼身分?送一個鑽石?」李珍妮:「他也是個老闆。」
根據平面報導指出,李珍妮名下的帝寶豪宅,外傳是力晶集團董事長黃崇仁所送,至於在電視上炫耀的鑽戒,可能是前開發金顧問吳春台贈送,吳春台甚至還被爆出,和宣明智爭認女兒的傳言,但這些都遭到吳春台否認,透過朋友表示,根本沒做過DNA鑑定,也沒有送過李珍妮任何昂貴禮物,就是為了保護愛妻米凱莉。偶像劇「愛啊哎呀我願意」:「你要不要想清楚了再回答。」
與李珍妮分手2年後,吳春台與演員米凱莉交往,2009年底結婚,夫妻倆萬萬沒想到,這次會因為李珍妮和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爆出婚外情後,受到關注,也讓所有緋聞事件中相關的人,都可能成為國稅局的課稅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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