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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街槍殺女友 吳敏誠更二審死刑

當街槍殺女友 吳敏誠更二審死刑

您還記得,三年前台北市內湖,發生一起安親班女老師命案,嫌犯吳敏誠因為不滿女友要求分手就開槍殺人,在更一審被判死刑,本來他上訴希望能獲得重生機會,但法官痛批,他手段兇殘,在更二審還是判他死刑。

監視器畫面拍下,吳敏誠行兇前的身影,兩手插口袋,手中握著鋼筆手槍,看到女友黃瓊瑤走出安親班,立刻開槍殺人,警方根據監視畫面逮到人,這句遲來的道歉,還真不只該跟黃瓊瑤說,因為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殺人。

早在18年前,就曾經因為和女友吵架,拿刀刺死女友,事後自首還和被害家屬達成和解,被法官輕判八年,入監後又聲請假釋,關了兩年九個月就出獄,沒有記取教訓,又開槍殺死女友黃瓊瑤,二審及更一審法官,因此判他死刑。吳敏誠不斷上訴,只求一個重生機會,但法官認為當街對女友後腦開槍,行刑式手法冷酷無情,有給死者活命機會嗎?更二審判他死刑,不讓吳敏誠再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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