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目標的三個要件
進行目標設定的策略思考時,有兩個非常重要必須遵守的原則,就是「清楚」(clarity)以及「紙上思考」(think on paper)。有效目標,它的要件是清楚具體,並且要能用文字描述出來,否則它無法被人腦所接受。無效的目標,既不清楚,也無法描述,只是在腦中的一種遐想,無法在意識層次上發揮聚焦注意的效果,也無法將目標深深植入潛意識,更無法啟動超意識的力量。
進行個人策略規劃時,訂定目標必須具備以下三個要件:
一、敘述清楚(the clarity of description):
就像射箭或是打高爾夫球一樣,當你看不見目標,就不可能打中目標,因此目標敘述愈清楚,目標達成的機率也就愈高。清楚的目標,必須能用簡單的文字直接、明瞭地敘述內容,最好是一般人都能看懂。
二、標準清楚(the clarity of measurement):
目標達成與否?達成多少比例?進步的情況?都必須有一個清楚的標準,因為「可以被衡量的目標,才可能被完成,可以被衡量的任務,才可以被管理。」為目標定下清楚具體的績效標準,並且每天追蹤記錄績效達成的情形,這種能力是精確達成目標的唯一保證。
三、時限清楚(the clarity of deadline):
目標達成必須有一個清楚的完成時限。一個目標或是決策,如果沒有明確的完成時限,哪僅是一項討論罷了,因為它缺乏完成所需要的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