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停車遮視線 3歲童被撞癱 車主被起訴
日前在台北市信義區林口街夜市內,一名沈姓男子到熱炒店用餐時,將車子停在視線範圍內以防被拖吊。一名3歲男童從店內衝出時,因車體遮住其他駕駛視線,導致一名王姓女子駕車經過時不慎撞上,造成男童癱瘓。台北地檢署上午將沈男依過失重傷罪嫌起訴,王姓女駕駛不起訴處分。
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沈男在2011年5月底前往熱炒店用餐,當時竇姓女子的3歲兒子在店內嬉戲、奔跑,衝出熱炒店,由於沈男違規停車的車輛妨礙用路人行車視線,當時駕車行經該路段的王女沒看到小孩衝出來,導致煞車不及撞上男童,造成男童頭部嚴重外傷、右腦梗塞、左側肢體癱瘓,達重傷害程度。
檢察官檢查監視錄影帶時,發現男童是直接被車子撞上,開始對當地環境安全性好奇,洽詢信義分局了解當地生態。警方向檢察官表示,當地業者常建議顧客將車停在門口,如有警察,還會通知顧客去移車。檢察官將車禍案件送台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確認肇事責任。其中有提到熱炒店將桌椅擺上馬路,但男童家屬並未控告熱炒店。
撞上男童的王女在開庭時時不斷哭泣,並聲稱自己是被害人。王女當庭指稱,都是沈男的錯。王女已答應賠償男童家屬,金額超過百萬元。檢察官考量王女已與對方和解,改不起訴處分。
沈男接受媒體採訪時,語中暗指家長應負起管好孩子的責任,不應讓他亂跑,被檢察官認為在卸責,依過失重傷害罪起訴,最重將吃上一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