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殺男童王昊 劉金龍被判死刑
新北市新店虐童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合議庭認定,毒蟲劉金龍誘拐男童王昊,並將王昊交給三名毒友,期間替王昊注射毒品、老虎鉗拔指甲、強灌米酒等方式虐死,因此判處劉金龍死刑。另外三名共犯分別遭判無期徒刑以及十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潘千詩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新店男童王昊遭四毒蟲虐殺致死案。主謀劉金龍被以殺人、毒品等罪,合併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周健輝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許冠雄被判十三年;鄭勝峰被判處十四年。
聽到一審判決結果,被害人王昊姑姑王薇君感謝法官,更痛批凶手家屬甚至想替他們爭取減刑。
合議庭強調,法律保護被告人權是美意,但物極必反,劉金龍等人卻一再利用法律的保障,為求脫罪、減刑,飾詞狡辯、毫無悔意,難認劉金龍能受監獄教化再社會化,因此判處死刑。
新北市新店區去年十一月初傳出虐童致死案。三歲不到的王昊當時全身是傷、牙齒斷裂且渾身瘀傷、挫傷被放在慈濟醫院,經新店分局介入調查發現,是男童的母親委託四名毒蟲劉金龍等人幫忙帶孩子,結果卻嫌男童哭鬧很吵,一度以尖嘴鉗拔指甲、鐵鎚敲腳趾等各種方式將王昊凌虐致死。台北地檢署今年一月初將四人求處極重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