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灰姑娘的故事原在歐洲民間廣為流傳,後來才由法國作家夏爾·佩羅(Charles Perrault,1697)和德國的格林兄弟(Jacob et Wilhelm Grimm,1812)加以採集編寫。在許多種語言包括法語、德語、義大利語、瑞典語,甚至漢語(葉限)、斯拉夫語、凱爾特語中都有不同版本的類似故事。
1697年夏爾·佩羅的版本曾提到「la pantoufle de verre」(玻璃鞋),這一説法似乎有其道理,因為蘇格蘭的、加泰羅尼亞的與愛爾蘭島的舊俗中常常有玻璃或晶體鞋子的製成。巴爾扎克(Honoré de Balzac)與李特雷(Émile Littré)曾經建議採用松鼠毛皮vair的寫法而非玻璃verre,但沒有得到一致的認可,因為從來都沒有人使用松鼠毛皮製作鞋子,況且穿松鼠毛皮的鞋去參加舞會並不妥當。在十七世紀,夏爾·佩羅的時代,對一般人而言,玻璃是個很少見和珍貴的物質。況且,若要穿玻璃鞋子的話,鞋子的大小必定要與腳完全符合,更顯見其特殊性。因此,選用「玻璃鞋」而非「松鼠毛皮鞋」就顯得更爲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