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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縣市合併改制重點

臺南縣市合併改制重點

1.回歸歷史淵源,有助解決過去因縣市分治所造成的缺乏整體性規劃問題,例如河川整治、土地開發、交通運輸、環境保護,避免遷就縣市行政轄區而分割權責單位所導致三不管缺失。
2.南縣原各鄉(鎮、巿)改為「區」,村(里) 均改為「里」,將來區域整併,第1階段過渡時期暫時維持現狀,改制後由新的直轄市長和直轄市議會決定。
3.改制直轄市後名稱為「臺南府市」,簡稱「臺南府」。
4.議員法定席次,改制前南縣50席、南市41席,改制後46席(含原住民1席),鄉(鎮、市)民代表席次338席廢除,依現行行政區域南縣鄉(鎮、市)長31人改為官派,遴選優秀的鄉鎮市長留任。
5.現行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比率偏重臺北、高雄兩直轄市就占43%,南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將可站在同一基準參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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