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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綜合所得稅 4項扣除額提高 [打印本頁]

作者: danny    時間: 2009-5-1 23:51     標題: 綜合所得稅 4項扣除額提高

綜所稅今天開始申報,今年因適逢週末,截止日延至6月1日。今年報稅級距金額調整、4 項扣除額提高;大專院校生教育扣除額由按戶改為按人計算,國民年金也可納入保險費扣除。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表示,97年度所得稅申報期間自今年5月1日起至6月1日止,綜合所得稅有多項減稅法案在今年度就可以適用,民眾可以減輕一些租稅負擔。
97年度綜合所得稅仍維持 5個稅率級距,每級稅率維持不變,但適用所得淨額提高。

扣除額調整項目包括:
1、標準扣除額:單身者扣除新台幣7萬3000元,有配偶者扣除14萬6000元。
2、薪資特別扣除額:每人最高限額10萬元。
3、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往年每戶扣除額上限為2萬5000元,今年改依人數計算,納稅義務人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每名子女最多扣除 2萬5000元,
4、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最高限額10萬元。
5、繳交國民年金的費用可以併入列舉扣除的保險費項目申報,但仍計入每人2萬4000元的限額內。

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
1、全年綜合所得淨額在41萬元以下者,課徵6%。
2、超過41萬元至109萬元者,課徵2萬4600元,再加超過41萬元以上部分的13%。
3、超過109萬元至218萬元者,課徵11萬3000元,再加超過109萬元以上部分的21%。
4、超過218萬元至409萬元者,課徵34萬1900元,再加超過218萬元以上部分的30%。
5、超過409萬元者,課徵91萬4900元,再加超過409萬元以上部分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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