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HOANYA)
洪雅族原分佈於臺灣中西部接近山麓之平地,主要在台中霧峰以南 台南新營以北一帶,涵蓋現今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 南等區部份範圍。伊能嘉矩最早將此區的平埔族分為二支:
1. 阿里坤Arikun:
在較北的現今彰化、南投、和台中一帶;包括南投社、北投社、貓羅社、萬斗六社、大武郡社等。此一支系各社後來也多遷至埔里。
2. 魯羅阿Lloa:
在較南的今雲林、嘉義、台南境內;包括哆囉嘓、他里霧、貓兒干、柴裡斗六等社。由於地處和西拉雅緊鄰的早期開發教化中心區, 因此很早即被漢化。
洪雅族一年中有兩大宗教儀式,一為祭祖;一為過年。祭祖日期多在農曆七月二十日到七月二十二日間開始舉行(任選一日開始),全部祭儀共需四天的時間,包含五個項目:
第一項目是祭儀與祭品的準備:
祭祖儀式稱為Mapohan Vakkie(招請祖先的意思),祭祀者由族中未婚少年擔任,人數約八人,並選出正附主祭者,祭品是用糯米飯糕、酒、豬、檳榔等。
第二項目是賽跑(Movai):
由全部參加祭祖的少年參加,比賽是從頭目家出發,並由頭目發令起步,跑到祖靈地再折返村中起跑點,贏的人得到一面大紅旗(只準備兩面,亦即取前兩名)。
第三個項目是祭禮(Tei-Vakkie):
祭點在村外的祖靈地舉行,祭禮由兩位主祭主持,排置物品,並共同拿祭槍向靈地的靈樹作劈刺的動作,其餘參加祭禮的少年高唱祭祖歌。
第四個項目是出獵(Mura):
所有參加祭禮的少年及全村的壯丁都參加狩獵活動。
第五個項目飲宴(Mamitan):
全村男女都參加,大家圍成一圈飲酒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