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灌夫春藥 少妻嘿咻要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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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ffrey
時間:
2012-2-24 00:40
標題:
灌夫春藥 少妻嘿咻要收錢
高雄市姚姓老榮民娶小他四十歲的大陸籍楊姓女子為妻,妻子來台後涉嫌利用賣菜空檔兼賣淫,並疑在高粱酒中下春藥給姚喝,姚喝下後「性」致勃勃要求行房,妻子卻回說「想要就得付錢」,姚氣得訴請離婚獲准。
判決指出,七十多歲姚姓老榮民三年前與卅多歲楊女結婚後來台同住,楊女在菜市場幫忙菜販賣菜,但姚發現妻子常向菜販「請假」一小時,行蹤不明,「收假」回來後,還會和菜攤老闆娘大談男人的性功能,姚因此懷疑妻子賣淫。
姚向法官表示,妻子曾拿奇怪的高粱酒讓他喝,他喝了以後性欲高漲,想與妻子親熱,但妻子拒絕他,還說「想要的話就得付錢」;由於喝過高粱酒後身體不適,他懷疑妻子在高粱酒中加入劣質春藥給他喝,是為了多「賺錢」。
姚說,他此後每天在家中飲食經常提心吊膽,怕再次被妻子下藥,還要忍受疑被「戴綠帽」的侮辱,他甚至懷疑妻子在大陸可能已從事色情行業,來台目的不單純,對妻子已失去信任,憤而提出離婚告訴。
姚為證明自己並非胡謅,找來妻子菜攤的老闆娘出庭作證。
老闆娘證稱,楊女上班時,常請一個小時的假,回來後說她請假是和男人去汽車旅館,還會說那個男人的性功能如何、付多少錢,並把汽車旅館的用品如飲料等帶給她看;楊女也曾離家出走與外遇男人同居。
法院向移民署查詢,楊女自去年六月離台後,沒有再入境的紀錄,經通知楊女未到庭,法官逕行一造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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