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的“官”到底值多少錢
漢代時買個官需要花多少錢:
賣官鬻爵在中國古代並不算是什麼新鮮事。然而作為一國之君,整天聲色犬馬,吃喝玩樂,將國庫揮霍一空了,卻不例行節儉以渡難關,而是另辟蹊徑,把官職當做商品一樣,明碼標價,公開出售,還像買賣東西一樣的討價還價,這樣的皇帝在中國歷史上就算是空前絕後的了。這些便是東漢靈帝劉宏的“傑作”。
中國的賣官鬻爵始於秦始皇,據《史記》記載,公元前243年發生蝗災,於是發布命令,准許百姓交夠千石粟米,便可進爵位一級。《史記‧秦始皇紀》記載:“十月庚寅,蝗蟲從東方來,蔽天,天下疫,百姓納粟千石,拜爵一級”。漢代的賣官鬻爵始於惠帝六年即公元前189年,《漢書》記載:“令民得賣爵”。到了公元前180年漢文帝時,由於邊塞缺糧,便采納晁錯的建議,以爵換粟,充實邊塞,此事見於《漢書‧食貨志》:“文帝從錯之言,令民入粟於邊,六百石,爵上造;增至四千石,為五大夫;萬二千石,為大庶長”。東漢桓帝劉志(也就是劉宏的上任)也曾賣關內侯、虎賁郎、羽林郎、五大夫等幾百個官爵,用來填補國庫的空虛,《後漢書》記載:“賣關內侯、虎賁、羽林、緹騎營士、五大夫錢各有差”。不過還都是些級別偏低的小官。
到了劉宏時,就把賣官鬻爵一事發揮到了極致。他把本就疲敝的國庫吃光造淨後,開始公開出售官職,他別出心裁的設置了一個官吏交易所,以官的大小和任職地的好壞確定官價的高低,小到地方官,大到三公九卿等要職一律明碼標價,公開出售,如競爭激烈,則投標競價,價高者得。
官位的標價是以官吏的年俸計算的,如年俸二千石的官位標價是二千萬錢,年俸四百石的官位標價是四百萬錢,也就是說官位的價格是官吏年收入的一萬倍。那麼年兩千石的官是多大的官呢?在我國古代的官吏,按級別不同,從朝廷領取的錢或物,稱為“官俸”或稱為“俸祿”,也就是工資。各朝代各時期發給的“俸祿”也不一致,或發銀兩或給土地或給實物如鹽、帛、絲等,但發的最多的還是米或谷等糧食,林甘泉主編的《中國經濟通史‧秦漢經濟史》中考證,漢代1石=27市斤粟,二千石就是5萬多斤糧食。當時的州牧是兩千石的俸祿,漢時全國分13個州部,州牧是一州最高行政長官,郡守也是兩千石待遇,郡以下設縣,萬戶以上的設縣令,萬戶以下的設縣長,都是一縣的最高長官。縣令享受六百石至一千石不等,縣長是三百石至五百石不等。由此看來,在當時就是做個縣長也得花上三五百萬錢。
那麼這三五百萬錢的概念又是多少呢?
東漢的“錢”依舊沿用的漢武帝時的“五銖錢”,此錢徑2.5釐米,重五銖,約3.5克左右,古代的銅價是比較貴的,因此銅錢成為主要的流通貨幣。據《漢書》記載,當時的米價,每石20文至80文錢不等,又1石=27市斤粟,那麼平均下來一文錢大概能買半斤米。按現在的米價,若折合成人民幣,大約2文錢可換1元人民幣。由此可見在當時經濟尚不發達的條件下,這官賣的也夠貴的。當然如果擱現在,那點錢可能就不叫什麼了,畢竟現在的經濟非古時可比。
由於官價太高,因此到後來這買賣也不好做了,官價開始有些縮水。《後漢書》中記載了個崔烈買官的故事很有意思,崔烈花了500萬錢買了個司徒(三公之一),“入錢五百萬,得為司”。冊封這天,靈帝親臨殿前,望著崔烈春風得意的樣子,突然覺得這官賣的太便宜了,於是滿懷惋惜地對隨從親信說:“悔不少靳,可至千萬”,就是說咱賣虧了,讓他出一千萬這老小子也得出,親信回答說,他能出五百萬,已經很不錯了,像崔公這樣的名士,是不肯輕易買官的,是我從中做了不少的工作。“崔公冀州名士,豈肯買官?賴我得是,反不知姝邪”。事後,崔烈問他兒子外面什麼反應,他兒子對他說,外面的人都在議論你這個官有銅臭味,“論者嫌其銅臭”,“銅臭”一詞就是從這兒來的。
在路衛兵看來,那些不惜血本重金買官的人,心裡頭絕對不會去想什麼為政清廉,造福一方。他們為了撈回本錢,只能是變本加厲的去搜刮、盤剝百姓,不擇手段的榨取更多的金錢,去買更大的官做。這樣的社會現實讓當時的一些忠臣良吏很是失望,《後漢書》記載:“賣官受錢,天下忠篤之士怨望”。然而靈帝荒淫無道,朝中宦官弄權,上行下效,全國一片浮糜腐朽之風。在這種情況下,倒霉的只能是老百姓,再加上漢靈帝為政期間,全國又多發地震、水旱蝗災、流行病疫,一時間民不聊生,只得揭竿而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