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嘿咻興奮叫錯郎 夫原諒又反悔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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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ioe
時間:
2012-2-15 00:09
標題:
嘿咻興奮叫錯郎 夫原諒又反悔提告
去年因工作緣故,詹女與男同事相識進而日久生情,多次在男同事家發生關係。某日夜裡與夫做愛,詹女一時過於興奮而錯喊了男同事的名字,致而讓夫發現詹女與人通姦,夫原欲提告但因詹女以死相逼,只好原諒妻子並成全二人。
事後,詹夫又反悔而對兩人提告,檢方認定詹夫已有宥怒之意,就不得再提起告訴。
法律教室:
詹夫迫於詹女以死相逼故而原諒外遇兩人,事後詹夫反悔又對兩人提通姦告訴,刑法第239條對於外遇對象可以提起通姦罪之訴乃為維護婚姻、家庭制度及社會秩序必要。「婚姻與家庭為社會形成與發展的基礎,受憲法制度性的保障。婚姻制度植基於人格自由,具有維護人倫秩序、男女平等、養育子女等社會性功能,國家為確保婚姻制度之存續與圓滿,自得制定相關規範,約束夫妻雙方互負忠誠義務。性行為自由與個人之人格有不可分離之關係,固得自主決定是否及與何人發生性行為。惟依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於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之前提下,始受保障。是性行為的自由自應受婚姻與家庭制度之制約。」(參照釋字第五五四號解釋)
刑法第245條第2項之規定是為避免通姦罪之限制過於嚴苛,故通姦罪為告訴乃論,並在配偶有縱容或宥恕下,就不得提起告訴。案例中,詹夫在第一時間原諒詹女與外遇男子,並表示要成全兩人,這行為已達到宥恕要件,故詹夫不可在事後又提出告訴。且民法第1053條中所定判決離婚請求權的消滅,若夫妻之ㄧ方與人通姦,於事前或事後有宥恕或知悉,他方就不能訴請離婚喪失其請求權。
來源:聯晟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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