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國籍女子嫁來台灣13年,先後嫁了3位老榮民,他們過世後女子繼承2棟不動產。之後女子結識一名有婦之夫,男子妻子過世後兩人準備結婚,該名男子事前曾贈與女子一棟房子,但兩人鬧翻男子反悔欲討回房子,卻遭對方嗆聲恐嚇。男子一狀告上法院欲撤銷所有權轉移,法官認為男子心甘情願,判他敗訴。
這名大陸女子名叫「路寬」,她在民國87年嫁給一名當時75歲的劉姓老榮民,當時路寬年為42歲。劉姓榮民在96年7月過世,她則繼承劉男在台中市大安區的一棟透天厝。路女隨後去學看護取得證照,結識並嫁給一名八旬汪姓榮民,97年7月汪翁因心臟衰竭過世,又繼承台中市豐原區的一棟公寓;隨後路女又嫁給一名80多歲的鄒姓老榮民,鄒翁2個月後過世,但鄒翁並未留下不動產。
98年9月她因看護一名女性癌症病患,結識其丈夫賴姓男子,兩人暗通款取,趁賴妻臥病期間多次發生關係。賴男還表示妻子過世後將會娶路女,去年6月賴男妻子過世滿「對年」,兩人便公開交往同居,賴男還贈送路女百萬現金及台中市大雅區的房子,但兩人因故吵翻,賴男便提告法院要求將贈與路女的房子討回。
賴男聲稱,路女在房屋過戶後態度兩極化,不但逼她簽下悔過書和贈屋同意書等,還常威嚇他「割掉你的生殖器」,讓他不敢娶了,只希望討回贈屋。但法官審理後認為,贈屋同意書載「同意無條件贈與大雅區房子」,且並未寫到以結婚為前提,加上賴男是在妻子臥病時和路女發展婚外情,看不出有受騙感覺,因此判賴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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