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兒女 妻在場還伸魔爪
台東縣黃姓男子長期對8歲女兒襲胸,連自己7歲兒子都不放過,經常偷摸下體,甚至還不避諱妻子和女兒在場,讓妻子氣得帶兒女離家出走並提告。
黃姓男子聲稱自己有精神疾病,所以手腳才會失控,不過法官不採信,判刑2年但裁定緩刑5年,不過緩刑期交付保護管束,且須義務勞動240小時。
黃姓男子的女兒向檢警說,去年1月到8月間,「爸爸每次接我下課,都會偷摸我的ㄋㄟㄋㄟ,洗澡和睡覺也會,有時候還會跑進來浴室摸下面。」
他兒子也表示,爸爸經常摸他的下體,有時還故意跑進浴室「幫」他洗澡。
黃妻則表示,「他實在太過份,連我和大女兒在的時候,都會亂摸孩子的胸部和下面,我常拿蒼蠅拍打他,叫他不能那樣。」
黃男則聲稱自己有精神疾病,但法官不採信他的說詞,因為精神科醫師評估他先前雖有躁鬱症,但並沒有性需求異常或性妄想,且當時他在醫院長期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