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何謂法拍屋、銀拍屋、金拍屋 [打印本頁]

作者: gaby    時間: 2009-3-31 12:00     標題: 何謂法拍屋、銀拍屋、金拍屋

一、何謂法拍屋?   
由於債務糾紛,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取得『執行名義』後,查封債務人的不動產進行拍賣而產生「法拍屋」,如果又適逢房地產不景氣,投資客慘遭斷頭,再加上退票率不斷攀高,更造成目前大量的拍賣案件。
一般的不動產會遭受法院執行處分拍賣,其主要原因是該不動產所有權人欠債,而必須拍賣該不動產來還債,有下列幾種情況:

1、 房屋抵押貸款未按期繳款: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
2、 欠債不還:債務人欠錢不還,債權人透過法院民事告訴,獲得勝訴之確定判決,再依判決向民事執行處聲明強制執行而查封拍賣債務人的房屋。

3、 積欠稅捐之強制執行:未繳稅捐亦有可能受到移送法院強執拍賣之命運。
4、 其他:如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平交易法等行政罰責亦有可能受到移送法院強執拍賣 。

『法拍屋』大部份都是因為拍賣抵押物而產生的,所以買法拍屋是透過法院公權力,以公平、公開、公正投標拍賣方式,將債務人房屋出售給一般民眾,得標之人將投標款直接繳交法院,法院再將房屋產權核發給得標人。


二、何謂銀拍屋?
由於近年來的整體經濟不佳,許多債務人無法償還銀行房屋貸款而遭銀行申請法院查封其不動產,再加上金融行庫的逾放擔保品數量也持續增加的情況下, 因此當法院在拍賣銀行擔保品物件(即房屋或土地)時, 各家金融行庫為打消逾放比或銀行本身覺得拍賣價實在是太便宜了,而由銀行向法院承購或承受其擔保品(即房屋或土地)。
銀行本身用(1)現金投標(2)債權抵扣方式, 從法院承受或得標後銀行才取得所有權, 再交由資產管理公司(AMC)統一公開拍賣,這種情形就叫做"銀拍屋"! 而交易是由消費者本身跟銀行過戶。


三何謂金拍屋
由於法院強制執行拍賣案件過多,故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代為行使拍賣,故稱為金拍屋。其程序同法拍屋一樣。




歡迎光臨 ihao論壇 (https://ihao.org/dz5/)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