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友報案還遭性侵 她怨警拖延
嘉義市服飾店羅姓女店員最近想與雲林縣陳男子分手,陳男8日涉嫌將她從店裡帶出後性侵,羅女家人事後向市議員廖天隆陳情,指出羅女離開前要友人報警,警方卻未立即受理,導致羅女受害,警方強調報案時資料不全,並未拖延。
廖天隆說,羅女一上車就被陳男打,再帶到雲林北港一家汽車賓館,羅女擔心安危,提議去陳男家,卻在他家被性侵,前天清晨趁陳男熟睡逃跑,在廖天隆陪同下報案。
嘉義市長榮警派出所副所長林瑞明說,何姓警員當時到店裡,羅女友人無法提供被害人本名或相關資料,警方無法通報處理,經過多手詢問才找到羅女家人,並與羅女通電話,對方表示平安。
雲林警方傳喚陳男,他供稱前晚約女友外出發生性關係,當時女友沒反對,警方將把全案函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