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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訂定和解契約?

如何訂定和解契約?

 民法並未強制和解契約應使用書面方式或具備某些特定內容,因此,在契約自由原則下,當事人得以口頭或書面自行約定,創設和解契約之內容,只要不違反民法第七十一條之強制禁止規定第七十二條之公序良俗規定即可。惟為求明確及留下證據,當然以書面方式為佳。

第71條(違反強行法之效力)
 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但其規定並不以之為無效者,不在此限。

第72條(違背公序良俗之效力)
 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


來源:聯晟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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