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前一陣子追追追小組推薦的舊報告「史上最離奇自殺案…跳樓被槍殺」嗎?在報告裡,追追追小組只針對了事件真假下去查證。但是最近有許多網友來信詢問:如果在台灣,那個開槍的人到底算不算殺人罪?因此追追追小組特別再跟大家作一次報告。
看原信:史上最離奇自殺案…跳樓被槍殺?
看上篇報告:網路追追追/史上最離奇自殺案...跳樓被槍殺?
跳樓下去時被槍射中,到底算自殺還他殺?上篇報告雖然證實原信故事是假的,但這個情節實在太離奇,因為怎麼想也想不到往窗戶外開一槍居然也可以打死人!這個劇情讓大甲溪一看就產生了很大的興趣,同時很好奇:如果故事是真的,這位開槍的老頭需要背負殺人的罪名嗎?
正巧最近許多網友有相同的疑問,於是大甲溪只留下一句:「這篇就交給我吧!」就立刻跑去向合作過多次的資深檢察官請教。資深檢察官看完原信後,也認為原信的狀況真的非常離奇,雖然故事是虛構的,不過他還是會用專業的角度、假設案件真實發生在台灣的情況來為我們解答。
解析之前,檢察官首先提醒大家:台灣是不能擁有槍械的,所以千萬不要攜帶槍械或是在家試槍,那樣都是犯法的!
接著我們來看:故事中奧帕斯之死,到底算自殺還他殺?檢察官表示,主角奧帕斯算他殺死亡,因為文中清楚指出他是在下落時,被9樓窗戶冒出的子彈擊中,當場死亡。
至於原信中把跳樓的奧帕斯射死的老頭,該負什麼刑責呢?檢察官表示,依照文中描述來看,他認為老頭應該不用負刑責,即使有刑責也不會太重,因為原信的狀況是屬於「應注意但無法注意」的。
怎麼說呢?檢察官解釋,由於老頭是對窗外開槍,而且樓層又那麼高,不可能預先知道有人會跳樓;這就像在高速公路上開車,假如有路人突然跳出來,讓駕駛閃避不及而撞到一樣,都是屬於無法注意的情況,所以檢察官認為原信的老頭應該是不用負責任的。
這時我們再回來看一下原信。根據原信的劇情,老頭其實只是想拿槍嚇嚇他的老伴,沒想到槍裡面居然有子彈(而且還是他兒子偷裝的!),因而失手打死跳樓的兒子,如此錯縱複雜的劇情,讓大甲溪看的十分著迷,因此又進一步詢問檢察官:除了殺人罪,原信裡的老頭還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沒想到,一心向學的大甲溪這次踢到鐵板。檢察官表示,原信的劇情屬於法律裡較複雜的問題,每個法官或檢察官的見解都會不一樣,就像法律系的申論考題,答案見仁見智,因此他認為並不適合為我們解答。
查到這邊,不是學法律出身的大甲溪,再次感受到法律的博大精深,這麼複雜的案情,絕非簡單幾句話就能解答,還要從很多種層面與道德來考量。如果有念法律系的讀者或是對法律有熱情的網友,不妨也可以思考一下原信情節的法律責任,會有額外的收穫也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