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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扁告發 李登輝涉貪2.5億被訴 [打印本頁]

作者: ihao    時間: 2011-7-2 09:16     標題: 扁告發 李登輝涉貪2.5億被訴

前總統李登輝涉嫌侵占國安密帳「鞏案」歸墊剩餘款項七百七十九萬美金(新台幣二億五千七百七十萬元),以洗錢方式挪供劉泰英支用,特偵組依前總統陳水扁提供的關鍵情資追查,及殷宗文、劉泰英、徐炳強面見李登輝簽下的保命備忘錄,認定李、劉涉嫌重大,昨依侵占公有財物、洗錢等罪嫌起訴。李登輝也成為我國史上第二位遭起訴的卸任國家元首。

起訴書指出,李登輝身為國家元首,竟不遵守國家法制,擅將公帑不法挪供私人使用,犯後設詞否認、冀求卸責、毫無悔意;考量其已年邁符合刑法減刑規定,及對國家貢獻之情,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劉泰英則被認定私吞其中四十四餘萬元美金供己用,犯後矢口狡賴、品行惡劣,但考量他已歸還款項且年事已高,同樣籲請處以適當之刑。

檢方查出,李登輝八十三年間捐贈南非新台幣兩億八千萬餘元以鞏固邦誼,但外交部經費不足,前國安局局長殷宗文奉命以「鞏案」為代號,動支「奉天專案」經費代墊。

國安局往後三年陸續以預算結餘回補代墊款項,僅餘八千九百餘萬即可墊補完畢,李仍指示外交部歸還全數借款,藉以侵占歸墊剩餘的七百七十九萬美金,由劉泰英在八十八年間利用不知情的尹衍樑輾轉洗錢至台綜院。

九十一年間,國安密帳案曝光,經管「奉天專案」的國安局少將會計長徐炳強為求自保,與殷宗文、劉泰英赴桃園大溪面見李登輝,經李登輝指示撰寫備忘錄,假托支援設立國安局外圍機構即台綜院第四所,由國安局自「鞏案」餘款補助,企圖魚目混珠。

特偵組認為,「奉天專案」基金非經總統同意無法動用,劉泰英也坦承收到該款,並供稱殷宗文交代是依李登輝指示,足以證明三人共謀。特偵組也認定前國安局局長殷宗文為貪汙共犯,但因身故不起訴。全案除徐炳強獲判無罪確定,仍有劉冠軍在逃;特偵組另告發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涉嫌逃漏稅。

此外,陳水扁告發李登輝利用隨扈的銀行帳戶,將近十億元被分為卅四筆輾轉匯往新加坡等國移涉洗錢一案,特偵組已另案調查,並積極尋求新加坡方面的司法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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