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與台北市政府間的「付費App之戰」已扯破臉,北市府祭出100萬元罰緩,Google也將付費App全數下架。有網友指出,一切都是北市府「假會」害的,竟連「軟體7天鑑賞期」也想得出來,最終吃虧的只會是消費者。
網友Spatialist在知名論壇Mobile01上表示,台灣的消費者早被寵壞,讓大家只會關注顧客權益,而忽略了商人的利益,現在Google所訂出的15分鐘鑑賞期明明是世界通用,卻只有台灣不能接受;若這類可下載付費軟體的智慧型手機帶來這麼多困擾,倒不如回去用「小海豚手機」!
還有網友幫腔說,北市府自以為保護消費者的手段,反而讓台灣變成全世界手機軟體開發者的公敵,如果真的遵照7天鑑賞期規則,每位用戶都能下載完、玩完遊戲,再全額退費,這樣只會落為全球笑柄。
不過有消費者認為,Google從強硬撤下所有付費軟體,損及欲購買用戶權利的那刻起,就已經露出不肖業者的嘴臉;長遠來看,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情況只會越來越多。
但在兩方爭論中,也有人提出折衷的改進方案,指出現行15分鐘退費機制確實太短,很多螢幕保護程式還沒跑完、小遊戲還沒摸通操作,就已經超過時限;業者可將付費軟體的鑑賞期分為「使用1小時」及「擁有7天」2種計算方式,滿足其一條件就不得退費,這樣應能減少很多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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