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妻老夫」離婚案 沙國首例
沙烏地阿拉伯一名十二歲女童獲得政府公設律師協助打官司,爭取與她的八十歲丈夫離婚,這起「童妻老夫」離婚案可能成為沙國禁止兒童婚姻的試金石。
沙國並沒最低結婚年齡的法定限制,娶「童妻」在較窮困或部落地區司空見慣,但娃娃新娘挺身對抗這種作法倒是相當罕見。女童去年在她本人和母親反對下,被迫嫁給她父親的表親,當時地方媒體報導這樁婚姻是以八萬五千沙幣(七十二.六萬台幣)代價敲定,兩人也圓房了。之後女童母親一度訴請讓女兒離婚,但本月在未說明理由的情況下撤銷。
這是沙國官方人權委員會首度公開介入這類兒童婚姻案例。該委員會公設律師赫賈蘭說,「我們最關切的是保護這名孩子的權益…這要看法院,但委員會是堅定站在這個孩子這邊的。」處理此案的布蘭達法院將在數日內做裁決,人權委員會已經暗示,若法院未准予離婚,他們會提出上訴。
這起離婚訴訟已經在沙國掀起爭論,部分法官和教長以伊斯蘭先知穆罕默德娶九歲新娘為例,認為兒童婚姻有理;但沙國資深教長曼尼一月間曾出面為該名女童說話,表示穆罕默德先知的婚姻是十四世紀前的事,如今已不合時宜。
去年四月,沙國法院曾拒絕宣告一對八歲女童和五十歲男子的婚姻無效,人權運動人士希望,本案能成沙國禁止童婚的分水嶺。沙國正在討論禁止兒童婚姻法案,法案中訂出最低法定婚齡為十六到十八歲,權益運動人士也向政府施壓,要求先禁止婚姻公證人批准十八歲以下女孩的婚姻,作為法案正式通過前的暫時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