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病同酬新制 病人忙著跑醫院
健保同病同酬利弊專題(1)(中央社記者陳麗婷台北13日電)健保住院同病同酬制度實施1年來,病患出院後再急診、再住院率提高,還有病人應該在住院做的檢查,卻被提早到住院前1週先檢查。
行政院中央健康保險局民國99年1月1日,實施DRGs(住院診斷關聯群)支付制度,改變過去住院實用實銷的論量計酬模式,改為同一類疾病只給付一種價格,實施第1年主要包括155項,第2年預計延至100年7月1日,實施項目約225項。
DRGs支付制度,實施1年後醫院申報監測發現,醫院平均每件住院天數由4.39天下降為4.19天,整體下降4.06%,但病人3日內再急診率為1.70%,較前1年同期成長6.3%。
另外,統計也發現,14日內再住院率為2.61%,較前1年同期成長12.5%。值得注意的是,患者住院前1週內平均門診醫療點數,增加131點,較前1年同期成長19.3%,各醫院層級都呈現增加情況,以地區醫院增加29.46%最高。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受訪表示,從數據看來確實再住院率、再急診率都變高,費用移轉到門診、急診部分。
滕西華說,一般較擔心的是,醫院為了符合DRGs規定,在一定給付內,把病人治好,為了不超過一定的住院天數,有些醫院會叫病人開刀住院前,先到醫院做檢查,額外申報檢查費用。因此,住院前1週醫院申報點值才會增加。
滕西華說,醫院花招百出,民眾只能任由醫院宰割,更令人憂心的是,醫院可能叫病患自費,因此,健保局應說明在這些項目中,民眾自費的比率是否提高。
新竹國泰醫院急診主治醫師趙凱說,從再急診率、再住院率仍有成長看來,確實一定有住院患者,還沒完全恢復就出院,只能跑回急診、門診。
趙凱說,曾碰過嚴重盲腸炎患者,因盲腸破掉,導致腹腔膿瘍,像這種病人過去搞不好要住院1個月,但現在為了配合DRGs,醫院趕緊要他出院,結果造成病患反覆回到急診、門診,甚至又再次住院。以後有些醫院可能乾脆不收嚴重病人,衍生的問題就是重症、較難治療的病人,都會轉往公立醫院。
彰化基督教醫院急診醫學部部主任周志中說,他碰過有民眾剛出院又來掛急診,民眾對他說,「怎麼昨天剛出院,現在又不舒服,只好趕快來急診」。
健保局醫務管理組組長蔡淑鈴受訪表示,在DRGs實施的第1季、第2季,確實發現不少醫院把病患住院期間該做的檢查,移到住院前1週來做。為了避免類似狀況發生,健保局已經要求醫院,就算把住院該有的檢查挪到住院前來做,還是只能申報1次費用。
蔡淑鈴說,對於再急診、再住院的案件都有審查機制,健保局會了解患者是否符合出院條件,嚴格把關,若不能出院卻被趕出院,健保局照樣不給付醫院費用。
蔡淑鈴說,在DRGs制度下,不允許醫師要求民眾自費,但在統計上確實看不出來。因此,民眾若對自費項目有任何疑慮,一定要向健保局申訴,健保局會針對實際狀況調查,不讓民眾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