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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為何未道歉仍安排見馬總統? 楊進添:菲特使保證會轉達 [打印本頁]

作者: wordsworth    時間: 2011-2-22 13:25     標題: 為何未道歉仍安排見馬總統? 楊進添:菲特使保證會轉達

菲律賓總統艾奎諾三世(Benigno Aquino III)派遣特使羅哈斯(Manuel Roxas II)21日來台,針對將14名台籍電信詐欺嫌犯遣送到中國向外交部長楊進添說明,兩人閉門談判11個小時,羅哈斯22日凌晨一點時受訪表示,他沒有被授權道歉,但仍被楊進添安排晉見總統馬英九。楊進添今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說,羅哈斯特使向他保證會直接向艾奎諾總統報告,包括台灣強烈要求菲國道歉,馬總統也要求羅哈斯轉達,要求菲方仍要向我方正式道歉。

楊進添陪同羅哈斯上午9時30分前往總統府晉見馬總統後指出,他與
羅哈斯談判的過程中,羅哈斯三次打電話回國,最近的一次是今天早上七點,菲方仍只願表示深切遺憾(deeply regret),但馬總統在接見中仍表示菲方一定要道歉,菲政府對此事件的處理的結果,將是衡量未來兩國關係發展指標。

楊進添說,他接見羅哈斯時,已就菲國政府將我國人不當遣送至中國大陸事,強調我方嚴正立場及最嚴重之關切。

楊進添說,此案雖係司法管轄權競合問題,但基於國籍管轄原則,我有權要求將我國人遣送至我國審理,菲方自始至終均不尊重我方訴求,其中包括一開始14名國人之護照即於逮捕時遭到沒收,其後菲方謊稱為「無證照人士(Undocumented persons)」;菲方主管機關為司法部及外交部,自始未予我駐菲律賓代表處與菲國政府主管本案之高層有直接及有效之溝通管道;14名國人護照被沒收後,我駐菲律賓代表處立即補發渠等返國專用護照,並將護照影本送交菲國移民局官員。

此外,菲方處理此案時不尊重事實,不讓我駐菲代表處參加遣返聽證會,遣返時亦未通知我方;菲國移民官員處理此案時不尊重菲國移民法第38條規定將我國籍人士遣送回我國及菲國上訴法院所簽發之「人身保護令」,致駐菲處李代表到機場時未能與14名我國人會晤,使我無法有效阻止非法遣送並保護國人。

楊進添還說, 菲政府在處理本案時不當提及與本案無涉之「一個中國」問題,這14名國人持中華民國護照,赴菲國時亦申請「MECO」之簽證,本案提出「一個中國」論調既不適當也無必要。菲律賓政府高層官員多次提及此案應由兩岸所簽之「共同打擊犯罪暨司法互助協定」自行商討解決,我方認為菲律賓不應對兩岸事務置喙,上述說法碰觸到我國內事務之敏感神經,造成國內震撼;亦引起朝野、媒體及學者專家之強烈反應。

楊進添說,菲律賓係我重要且親近之鄰國,但菲方在整個處理過程嚴重傷害兩國傳統友誼。此事就如同台灣被好友打了一記悶棍,讓我們感到遺憾也無法接受,菲律賓切勿低估此事之嚴重性。

外交部指出,羅哈斯特使已與楊進添就此不幸之意外事件坦率且真誠地交換意見,並對此一令人傷感且不必要影響台菲友好關係之不幸事件有所澄清。羅哈斯特使表示,艾奎諾總統對此一最近發生之不幸事件,表達高度關切,並盼能修補對兩國關係造成之傷害。

外交部還說,羅哈斯特使察知台灣方面對菲國移民局不當處理及失誤之嚴重指控;羅哈斯特使向楊進添保證會直接向艾奎諾總統報告,包括台灣強烈要求菲國道歉。羅哈斯表示菲方已針對此事件展開司法程序及國會聽證會來進行調查。在此事件中,菲國官員已確認失職,菲國政府將採取相應措施,包括可能懲處失職官員,此舉對台灣而言可視為某種形式之致歉。

羅哈斯還向楊進添保證菲方從未有意危及雙方長久以來之友好關係;也對於有意前往台灣工作之菲律賓勞工近來所受限制之負面影響表達關切。外交部說,鑒於台菲皆有打擊跨國犯罪之決心,菲方願意討論建立打擊跨國犯罪之司法互助機制,特別是與兩國國民有關之罪行,此將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羅哈斯還轉達菲國盼進一步強化台菲關係之期望,包括就簽署「經濟伙伴協議(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之可行性展開雙邊諮商。楊進添則說,即便深切盼望台菲雙方持續合作打擊跨國犯罪及展開「經濟伙伴協議(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之可行性探討,台灣強烈要求適當道歉之立場不會改變。外交部說,雙方同意進一步努力解決此令人遺憾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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