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歷史背景
印度古稱天竺,其歷史相當悠久,早在西元前2500年左右達羅荼人(Dradians)就在印度河流域創造了令人矚目的文化。約在西元前1500年,歐洲雅利安人侵入印度北部,將達羅荼人趕到南部一帶,雅利安人從此成為印度主要民族之一。西元7至12世紀期間,回教徒開始由中亞入侵印度,並在13世紀初建立了有名的德里回教政權。德里回教政權持續100餘年後,政權根基開始動搖,令來自中亞的入侵者有機可趁,終於1526年推翻回教政權,由巴伯爾(Babur)建立蒙兀兒帝國,並將中亞與波斯建築風格引進印度,其後歷任君王亦在北方邦(Uttar Pradesh)建立許多城堡、清真寺和陵墓,名列世界七大古築之一的「泰姬瑪哈陵」就是蒙兀兒第五代君王沙賈汗王所建。
17世紀時,歐洲掀起一陣印度熱潮,許多來自歐洲的商人紛紛在印度擴展商業勢力,一度為印度帶來經濟榮景。到了18世紀蒙兀兒帝國滅亡後,印度進入內憂外患時期,境內不但群雄割據,更飽受伊朗、阿富汗軍隊侵犯,終致在1858年淪為英國殖民地。
受到英國統治下的印度社會亦隨著歐洲工業革命而逐漸由農業化轉向工業化,同時引進西方民主自由的法治與平權觀念,民族意識漸趨覺醒,不但要求自治,並開始反抗英國的統治。1885年印度國民大會黨(Indian National Congress)正式成立,其後在印度國父聖雄。甘地(Mahatma Gandhi)擔任黨魁時,大力倡導不流血革命運動,以爭取民族獨立。歷經數十年的奮鬥後,印度終於1947年8月15日獲得獨立。然而,甘地將印度教徒與回教徒整合的最高理想卻未能實現,糾紛與騷動造成許多流血事件,最後,分治似乎是解決問題的唯一答案,在印度獨立的同時,巴基斯坦亦自印度分離而自成一國,怎奈要分又分得不徹底,中間還留著一塊喀什米爾(Kashmir),成為印、巴兩國關係的火藥庫。
貳、政治概述
一、政治體制
印度為一聯邦國家,全國分為25個州(state)及7個中央直轄區(union territory)。總統為虛位元首,由國會及地方議會之投票代表選出,任期五年,得連選連任。內閣掌握行政實權,稱為政務院(Council of Ministers),向下院負責,總理由國會多數黨領袖擔任。
國會分上、下兩院,上議院(Council of States)設議員250席,由各州及聯邦議會推選,每兩年改選三分之一;下議院(House of the People)議員計545席,其中2名為指派,其餘543席由人民直選產生,每五年改選一次。
中央政府主管具有全國共通性質之事務,如國防、外交、金融等,地方政府則享有相當自主權,對地方財政及貿易等方面事務得自行獨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