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國民黨為何遺忘黃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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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nativs
時間:
2015-7-18 00:28
標題:
國民黨為何遺忘黃興
「黃興到!」快馬奔走於大街小巷上,大旗上只標舉著三個大字,「黃興到!」倉促起兵的武漢三鎮革命健兒士氣因此大振‧這是「辛亥革命」的場景,「八指將軍」黃興的威名遠播,1911年11月3日,湖北軍政府在武昌閱馬場用木料搭台舉行拜將儀式,黎元洪向黃興授戰時總司令印、旗和劍。當時孫中山、黃興和宋教仁被中外媒體共譽為「開國三傑」,無分軒輊!
1905年黃興帶領的華興會和孫中山的興中會合組同盟會成立之後,每次起義都是黃興親冒矢石,在第一線領軍作戰;革命成功後,有關國民黨的大部分通告與政策,也是由孫中山與黃興聯名發表。可是因為一些微妙的原因,黃興在歷史上的地位漸漸被淡化了,在台灣的國民黨與黨國教育中,黃興變成僅僅是一個「帶隊官」,僅僅是個忠肝義膽之血性漢子。
真實的黃興在中華民國歷史上的地位,並不是如此的單調。1916年10月31日,黃興病逝後,章太炎所送的輓聯特別寫道:「無公乃無民國,有史必有斯人。」這不是溢美,事實上建立民國後,黃興才是最初被推舉為臨時大總統,但黃興並未接受,反而帶頭推舉了即將回國的孫中山。當時連敵人都是把「孫、黃」並列的,袁世凱曾是如此評比孫中山、黃興:「孫氏志氣高尚,見解亦超卓,但非實行家」、「黃氏性質直,果於行事,易受小人之欺」。
這樣的黃興,就算不是「國父」,也該被國民黨奉為「半個國父」才對啊!怎麼會漸漸被淡忘?在1914年黃興和孫中山曾有了劇烈的爭執。引爆點是宋教仁被暗殺,「二次革命」討袁之役的失敗所引發的一連串效應。宋教仁被暗殺,孫、黃兩人都同感悲憤,但是兩人對是否要「立刻舉兵」一事,有了不一樣的看法。
孫中山「主戰」再革命,黃興「主法律」解決免兵燹。孫中山認為與袁世凱談法律,未免迂腐;但黃興認為南方兵力不足,稍一不慎,反而讓大局糜亂。後來的歷史發展,以事後諸葛觀點,孫、黃兩人都對,也都擋不住袁世凱的野心。但是這次的意見不同,卻成了接下來孫、黃分手的導火線。討袁失敗後,孫中山發現當時的國民黨已崩壞的殘酷事實,動手改組國民黨成「中華革命黨」,想要打造一個「有嚴格紀律」的意志統一的政黨。
孫中山認為討袁失敗的原因是「同志們不服從黨魁」,他所想到的辦法是「要同志們附從於一人」,黨員須宣示效忠孫中山,不但如此,還要像洪門血誓一樣,按下大拇指手印在誓約書上。孫中山想統一意志的想法,有他的當時的情勢條件,但才剛剛推翻帝制,又要效忠於一個人?老同盟會的革命先進甚為反感,黃興反對猶甚!要求取消服從孫中山與按手印條文,不然將拒絕加入孫中山改組的新政黨。
黃興堅決反對「效忠於一人」,同志們提出折衷方案,將條文的「黨員必需服從孫先生」改成「服從黨魁」,孫中山也不同意,兩人僵住了。黃興拒絕加入新政黨,對孫中山的中華革命黨當然是重大打擊,孫中山多次通信向黃興解釋,在1914年5月29日親筆信中,甚至苦求:「弟有所求於兄者,則望兄讓我幹此第三次之事(意指討袁革命),限以兩年為限,過此猶不成,兄可繼續而任政治之事,弟當讓兄獨辦。」意思就是要黃興不要管啦,讓孫中山自己幹兩年。
黃興則認為革命是為了改良政治,此乃個人之天職,非為一公司之權利可相讓渡,可能包辦者比,黃興希望孫中山以後,勿要以此相要,他也向孫中山保證,對孫中山的事業:「絕無妨礙」!就這樣黃興出國雲遊,向僑民宣揚民主共和之理念。直到兩年後,袁世凱稱帝失敗,北洋軍閥崛起,中華革命黨解體,孫、黃兩人才又再聚首。
這次的聚首,孫、黃兩人理解到,前此的分歧是氣質性格和處事方法的不同,大目標是一致的,但是卻沒機會再讓孫、黃聯手再創傳奇。1916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五週年紀念大會上,黃興竟胃病舊疾復發,口吐鮮血,10月31日,黃興溘然長逝,享壽四十二歲。孫中山只能哀痛的為故友親辦喪事。其後國民政府特別為黃興通過「國葬法」,決議國葬黃興,安葬於湖南長沙岳麓山,並將10月31日訂為黃興紀念日,追思這位締造共和的偉人。
沒想到之後的國民黨「氣質性格和處事方法」更不同!10月31日恰恰好和蔣介石誕辰同一天,實在尷尬。恰好黃興的生日是10月25日,那就「提前」吧,漸漸地,黃興紀念日變成是生日和祭日同一天,都在10月25日合辦,於是有了請黃興提前六天辭世,禮讓蔣介石的民間說法流傳!到了台灣10月25日又恰好和台灣光復節同一天,只能再委屈先烈囉!黃興的正式紀念,就此漸漸消失,從此變成了只是一個帶兵官,「八指將軍」!地下有知,黃興應不以為意,連「臨時大總統」都謙讓了,更何況袁世凱早就評過這個對手:「性質直,果於行事,易受小人之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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