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控醉漢襲胸 無「撫揉動作」不算
61歲的韓姓男子涉嫌在酒後撫摸一名女子胸部5秒,被檢方起訴,但法官認定他當時酒醉,必須攙扶路樹而行,碰觸女子胸部時沒有撫揉動作,並無主觀犯意,判決老翁無罪。
今年9月7日晚間,一名18歲女子行經萬華漢中街附近時,遭韓姓男子撫摸左胸,韓某事後還強拉少女左肩,不讓對方離去;台北地檢署認定他強制猥褻並涉嫌妨害自由,依法起訴。
全案開庭時,被害人表示,遭韓某襲胸約3到5秒,當時對方還不讓她離開、胡言亂語;法官調查發現,韓某在事發時步履不穩,須攙扶路樹而行,加上不知所云、甚至當眾曝露生殖器,顯見當時已爛醉,他碰觸到女子胸部時並沒有撫揉動作,且時間短暫,因此認定韓某沒有主觀犯意,因此判他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