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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江青生前留下的最後一句話:「主席,我愛你!」 [打印本頁]

作者: boddu    時間: 2015-6-19 09:51     標題: 江青生前留下的最後一句話:「主席,我愛你!」

  1991年5月14日淩晨3時30分,江青被發現在自己臥室裏自縊身亡,時年77歲。這個集演員、「政治家」、「文藝女皇」和毛澤東妻子於一身,曾經權傾一時的人物,為何偏偏選擇在5月14日自殺?難道僅僅是巧合,或者別有隱情?
  1991年3月15日,江青在北京酒仙橋的住處高燒不退,隨即被送進公安醫院。與其他病人一樣,江青要填寫住院單。她在住院單上寫的名字是「李潤青」。「潤」是毛澤東早年使用的字,「李」是江青的姓,「青」則是江青的「青」,這表明了她對自己和毛澤東婚姻的懷念之情。江青常常想起毛澤東。她的枕邊保存著毛的手跡。在衣服上別著毛的像章,床頭櫃上放著一張她與毛澤東在中南海晨起散步的照片。每天清晨,當新的一天開始時,她都要背誦毛的詩詞或閱讀毛的《選集》。清明節到來的時候,她曾要求去天安門廣場上的毛主席紀念堂,同時要求允許李訥帶一卷白紙到公安醫院來,她可以給毛做一個花圈。但她的這兩項要求遭到了拒絕。
  在她日趨虛弱的時候,江青覺得,應該抓緊時間撰寫她的回憶錄。每天早上,讀過毛澤東的書後,她就坐在擺有紙和筆的小桌旁。情緒高時,為了修正歷史的記錄,她還會就自己正在寫作的手稿題目徵求護士的意見。「《毛澤東的忠誠戰士》怎麼樣?」她問護士,「或者叫《獻給毛澤東思想的一生》!」她還想到了更富有挑戰性的題目:「《打倒修正主義,建立新世界》。」
  江青跟自己女兒李訥關係處理得很不好,母親和女兒經常爭吵。當兩個女人因互不滿意而吵得不可開交的時候,李訥的丈夫王景清總是尷尬地站在一旁。有一次江青要李訥給當時的領導人寫個便條,要求改善自己的生活條件。當李訥說她不能這樣做時,江青異常憤怒,咆哮著把李訥夫婦帶給她的西瓜摔了一地:「連你都不管我了,沒有良心。」
  江青似乎更喜歡李訥的丈夫王景清,特別讓她高興的是,王與她一樣,也是書法愛好者。她常常興致勃勃地與王景清談論書法。
  1988年12月,毛澤東誕辰95週年之際,江青要求組織全家聚會紀念這個日子,遭到了拒絕。那一天,李訥和毛岸青分別攜帶自己的配偶和孩子,一起出現在天安門廣場上的毛主席紀念堂裏。
  1990年,江青母女之間的關係更趨冷淡。李訥夫婦去看望江青的次數和同她呆在一起的時間,比以前明顯少多了。
  1991年,江青已經是一個77歲的老太太,身體狀況相當不好。其實江青長期以來身體都不太好,並已經被確診為患有咽喉癌,她曾數次拒絕了給她開刀的要求。健康每況愈下,被捕十幾個年頭過去了,從前的支持者依然沒有任何令人鼓舞的消息,對處境和前途的迷茫、咽喉癌帶來的痛苦、以及自己與女兒的關係等等因素,絕望的心情加上她的「對毛的忠誠」等個人的、政治的因素結合在一起,江青對處境感到了不滿和絕望,並最終走上了自殺這條道路。
  1989年底,中央領導決定允許江青恢復軟禁生活。聽到這一消息後,江青提出,要麼回到中南海毛的故居,要麼回到她七十年代的住處釣魚臺17號樓。當兩項不合理的要求均遭拒絕時,江青絕望地用手在脖子上抹了一下,這說明她已經有了自殺的想法。但是江青為什麼選擇在5月14日這一天自殺呢?這不僅僅是個巧合,甚至是江青早就計劃好了的:5月10日,江青突然當眾撕碎了她的回憶錄手稿,並要求到酒仙橋她的住處去,但未獲允許。5月12日,因為聽說了江青的反常情況,李訥和丈夫來到醫院看望江青,但江青拒絕見他們。江青死前一天,也就是5月13日晚上,她曾在一張《人民日報》的頭版一個位置潦草地寫了一句話:「歷史上值得紀念的一天。」
  這一天為什麼值得紀念呢?原來25年前,也就是1966年5月13日,文化大革命才剛剛開始不久,當時的中央政治局召開了會議。這次會議制定了新的鬥爭路線,江青被任命為文化大革命領導小組的負責人。1966年5月14日,江青正式走馬上任,成為中央文革小組的第一副組長。因為當時文革已經掀起了高潮,中央政治局已經陷入了癱瘓,江青實際上進入了中共中央的權利核心,所以江青對這個日子記得非常牢,認為值得紀念。江青還在這張報紙上認真地寫道:「主席,我愛你!您的學生和戰士來看您來了。江青字」。這是她在生前留下的最後一句話。
  1991年5月14日淩晨1時30分,護士離開江青的臥室。3時30分,當一名值班護士進來時,江青已吊在浴盆的上方自盡身亡了。據推測,江青是趁護士走後,把平時精心留下的幾張手帕連結成一根繩索,將繩套的另一頭套在浴盆上方的鐵架子上,另一頭套住了自己的脖子... ...這位曾經集演員、「政治家」、「文藝女皇」和毛澤東妻子於一身的女性,就這麼結束了自己的一生。
  當天下午,李訥就得到了消息,來到醫院簽署了死亡通知書。不知是出於李訥的意思,還是因為中央辦公廳官員的支持,李訥同意不舉行任何形式的葬禮。5月18日,江青的遺體被火化了。這時,全中國和全世界對江青的去世還一無所知。火化當日,李訥沒有到場。江青或毛澤東的其他任何親屬也都沒有到場。李訥只是要求把江青的骨灰盒送給她。
  1991年6月初,《時代》週刊才向全世界報道了這一消息。《時代》週刊報道說,江青「上吊自殺」了。消息還說,咽喉癌是她自殺的原因。幾天以後,6月4日晚11時,中國政府證實了《時代》週刊報道的主要內容,在《人民日報》上刊登的公告全文如下:「新華社北京6月4日電:本社記者獲悉,「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江青,在保外就醫期間於1991年5月14日淩晨,在北京她的居住地自殺身亡。江於在1981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983年改判無期徒刑,1984年5月4日保外就醫。」公告沒有概括江青的一生,沒有提及她曾官居高位,也沒有提到她曾是毛澤東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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