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武則天為何一生都信任狄仁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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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pa
時間:
2015-6-2 01:06
標題:
武則天為何一生都信任狄仁傑
狄仁傑,字懷英,唐貞觀四年(630)生於并州(今太原)的一個官宦之家。顯慶元年(656),26歲的狄仁傑通過明經科考試及第,出任汴州的判官。滿腔熱血的狄仁傑開始了他的工作,可現實很快給了他一次沈重打擊—被胥吏誣告了一把。幸運的是,這一狀告到了河南黜陟使閻立本那裏。閻立本不僅弄清了真相,而且發現狄仁傑是一個德才兼備的難得人物,推薦狄仁傑做了并州都督府法曹。
可能因為狄仁傑在地方工作出色而勤懇,特別是判案方面才能十分突出,在地方上積累了將近20年的斷案經驗後,上元二年(675),他被調當上了大理丞。狄仁傑剛到大理寺上任的時候,積壓的案件已經非常多。他一心撲在工作上,夜以繼日,筆不停批,整整奮戰了一年,就把積壓案件全都清理了,涉案人員達17000人之多,事後竟然一個喊冤的都沒有。數量之多,質量之好,在當時傳為佳話,在今天看來也堪稱神奇。不久高宗就提拔他當了「侍禦史」。此官的品級雖不高和大理丞一樣也是從六品,但屬於「清望官」。這個官位對日後的仕途有很大幫助,一般來說,它的陞遷速度比其他機構要快。這時期的狄仁傑,給世人的印象是能力超強,判案如神又鐵面無私,很像後來人們心目中的包公形象。這大概就是狄仁傑會被認為是「神探」的重要原因。
唐高宗在位的晚期,高宗皇后武則天因為幹練多才,逐漸掌握了最高權力,於684年稱帝,成為中國歷史上唯一的女皇帝。狄仁傑由此開始了長達十年的宰相生涯。歷史上的狄仁傑被「分割」成了兩半,唐高宗時他是辦事認真的能臣,武則天時是中樞決策的宰相。在小說裏當上了丞相的狄仁傑還是每天忙著到處「微服私訪」,沒事就找案子來查,發揮他超強的推理能力。但歷史上真實的狄仁傑,雖也是忙得到處跑,但他忙的不是查案,而是協助武則天處理政事。
狄仁傑一生中最重要的活動是興復李唐皇室,要實現這一願望,就必須設法對武則天施加影響,改變她對兩個兒子的看法,使李顯(唐中宗)與李旦(唐睿宗)兄弟能夠擺脫被囚禁的地位。後來曾被狄仁傑舉薦的張柬之,在武則天彌留之際發動「政變」,復大唐國號,唐朝復國。當然狄仁傑已經沒有機會看到這一幕,就在他力阻武則天大造佛像的那年九月,狄仁傑去世。武則天親自為他主持喪禮,廢朝三日,這是當時人臣的最高待遇。
狄仁傑能夠被當作「神探」得歸功於一個荷蘭人,他叫高羅佩。上世紀40年代在重慶時,高羅佩讀到了《武則天四大奇案》,他認識到書中所描寫的中國古代法官的刑事偵訊本領,無論在運用邏輯推理的方法、偵破奇案的能力方面,還是在犯罪心理學的素養方面,比起福爾摩斯、格雷警長等現代西洋大偵探來,均有過之而無不及。於是,他開始著手翻譯《武則天四大奇案》。高羅佩先是將之譯為英文,又以狄仁傑為主角用英語創作了《銅鐘案》。沒想到《銅鐘案》在西方大獲成功,在出版商的催促下,高氏繼續收集當時中國民間流傳著的狄仁傑斷案故事。但寫著寫著,他感覺故事性太差,於是幹脆自己來編,一口氣寫了16個中長篇和8個短篇,有了《迷宮案》《黃金案》《鐵釘案》《四漆屏》《湖中案》等作品。高羅佩將這些故事集在一起,統稱《狄法官的破案故事》,即《狄公案》。這些作品引起了轟動,狄仁傑遂成為家喻戶曉的人物,被譽為中國的「福爾摩斯」。
狄仁傑的一生,可以說是宦海浮沈;狄仁傑為人正直,疾惡如仇,把孝、忠、廉稱之為大義。狄仁傑作為一個封建統治階級中傑出的政治家,每任一職,都心繫民生,政績卓著。在他身居宰相之位後,輔國安邦,對武則天弊政多所匡正;狄仁傑在上承貞觀之治,下啟開元盛世的武則天時代,作出了卓越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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