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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涉洗錢、偽證 扁家人官司難脫身 [打印本頁]

作者: youe    時間: 2010-11-23 00:47     標題: 涉洗錢、偽證 扁家人官司難脫身

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在龍潭購地案和陳敏薰買官案,被最高法院判刑有罪定讞,近日將發監執行,但扁珍一家人,目前還有多起官司在訴訟中,對扁、珍而言,多一件司官定讞,對刑罰的執行,意義並不大,頂多是多增一點刑期,但對扁家其他人來說,若涉及的洗錢和偽證罪,被判有罪,可能面臨被關或社會勞動。
在扁家弊案中,陳水扁、吳淑珍被控案件最多,扁、珍目前被訴的案件,除了日前遭最高法院判刑定讞的龍潭購地案和陳敏薰買官案外,二人還共犯國務機要費案,一審時,扁、珍雙雙遭判無期徒刑,二審雖改判20年徒刑,但目前被發回高院更審中,未來刑度,仍有待高院的判定。
至於陳水扁涉及侵占外交零用金案和二次金改案,相繼獲判無罪,但法界人士表示,侵占外交零用金案因檢方起訴證據不足,二審扁獲判無罪的機率依然很大,但二次金改案中對於總統法定職權的爭議,在最高法院採用「實質影響力」見解下,二次金改案可望在二審有罪翻盤。 扁、珍目前正為發監執行而苦,未來的其他官司,對他們而言,因舊法有期徒刑上限,最多只有20年徒刑,其他再定讞的弊案刑度,影響其實並不大。
但對扁家其他成員而言,官司結果就「差」很大,目前參選高雄市議員的陳致中,除正陷入被司法認定有召妓事實的處境,他和太太黃睿靚因在國務費等扁家四大弊案中,涉及洗錢,目前雖遭發回高院更審,若有罪確定,除了刑罰須要執行,還有大筆的併科罰金要繳交,而陳致中另有偽證案,二審被判刑3月,雖上訴最高法院之中,但偽證案依法不得易科罰金,不過如果判決在6個月以下,則可聲請社會勞動。
最早在扁家中出事的前總統女婿趙建銘,他涉及的台開內線交易案歷審均遭重刑,目前仍在高院更二審中(一審被判6年,更一審加重判7年),未來官司若確定,勢必難逃入監服刑的命運,而他另涉偽證罪,刑度只有3個月,但還得看上訴後案情的發展,否則至少也要服社會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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