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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武宗的會昌滅佛

唐武宗的會昌滅佛

  在中國歷史上曾發生過「三武一宗」的滅佛事件,「三武」指北魏太武帝拓跋燾,北周武帝宇文邕、唐武宗李炎,一宗指周世宗柴榮。「會昌滅佛」就是指唐武宗在會昌年間的毀佛活動。會昌滅佛是佛教與封建國家發生經濟上的矛盾衝突、佛教與道教爭奪宗教上的地位的鬥爭的結果。
  印度佛教傳入中國,大約在西漢末年。它在中國的傳播發展,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魏晉以前為輸入時期,東晉南北朝為傳播時期,隋唐為興盛時期。
  東晉南北朝時期,佛教在門閥世族統治階級的提倡下,獲得了廣泛的傳播。皇帝、貴族和世族官僚大都信仰佛教,印度僧人佛圖澄、鳩摩羅什先後被後趙石勒、石虎和前秦苻堅尊為國師。南朝梁武帝更是一個迷信很深的教徒,他尊佛教為國教,並曾三次捨身出家為僧。所以,這個時期佛教寺院大量興建,僧尼空前增多。北魏時,佛寺多達3萬餘所,出家僧尼達200餘萬人。南朝梁武帝時,僅建康一地,就有佛寺500餘所,僧尼10萬人。而且這些佛教寺院都擁有獨立經濟,佔有大量的土地和勞動力,形成了特殊的僧侶地主階層。
  佛院經濟的發展必定會在經濟方面與封建國家發生衝突。北周武帝當政時,北周有僧侶100萬,寺院萬餘所,嚴重影響了政府兵源、財源。為了消滅北齊,他決定向寺院爭奪兵源和土地。建德三年(574),下詔禁斷佛、道二教,把僧侶地主的寺宇、土地、銅像資產全部沒收,以充軍國之用,近百萬的僧尼和寺院所屬的僧祇戶、佛圖戶編入民籍。此後四年,北周滅北齊,北周毀佛的範圍達到關內及長江上游,黃河南北的寺院也被毀滅。江南自侯景之亂後,佛教勢力也受到影響,陳朝的佛教已不及梁朝之盛。
  佛教勢力的再次膨脹與隋文帝楊堅的提倡有極大關係。隋文帝楊堅於開皇元年(581),發佈詔令,可以自由出家,並按人口比例出家和建造佛像。隋煬帝時,命僧人法果在洛陽縮寫佛經經目。所以在隋朝時,佛教已再度興盛起來,唐朝時更為發達了。
  唐朝統治者雖也有幾次抑制佛教的活動;但總的說來還是提倡的。唐高祖比較信佛,但唐初時,傅奕多次上書,列數佛教的惡果,請求廢除佛教。唐高祖曾下詔淘汰僧尼,並波及道士。由於唐高祖退位,太宗攝政,大赦天下,所以並沒有實行。唐太宗時曾於貞觀初年,下令凡有私度僧尼者處以極刑。唐太宗晚年有憂生之慮,所以留心佛法,再者,因愛玄奘之才,所以曾親自寫了《大唐三藏聖教序》,宣揚佛法。並下令度僧尼18000餘人。以後的高宗、中宗、睿宗都很信佛。
  武則天之時,則更是大力提倡佛教,到處建造佛像,又建明堂,修天樞。佛教勢力更加膨脹。佛教寺院可與宮室相比美,極盡奢華。以後諸帝也多信佛,肅宗、代宗在宮內設道場,養了數百個和尚在裡面早晚念佛,憲宗時還舉行迎佛骨的活動。代宗時下詔,官吏不得箠曳僧尼,僧尼犯法也不能繩之以法。當時關中的良田多為寺院所有。
  佛教在統治者提倡下,迅速發展起來,但同時也與封建國家存在著矛盾。大量的勞動人手出家為僧或者投靠寺院為寺戶、佃戶,寺院控制了許多土地和勞動力,寺院經濟發展起來,而封建政府的納稅戶卻大為減少。傅奕反對佛教的理由之一就是,僧尼是游食之民,不向國家交納租稅,浪費了封建國家許多錢財,減少了稅收。韓愈在反佛的文章中也從國家財用的角度,指出了佛教的弊端。代宗時,彭偃就建議:「僧道不滿50歲的,每年交納四匹絹,女尼及女道士不滿50歲的,交納二匹,並和普通百姓一樣應役。」他認為如果這樣,那麼出家為僧也就沒有什麼害處了。因為存在爭奪土地和勞動人手方面的矛盾,在這一矛盾達到一定程度時,封建國家就會向佛教勢力宣戰。
  另一方面,唐武宗滅佛也是佛教與道教鬥爭中的一個回合。道教是中國土生土長的宗教,追尊老子李聃為教祖。北朝以來的皇帝多信道教。唐朝建立後,因為皇帝姓李,道教尊奉的老子也姓李,統治者為了借助神權,提高皇家的地位,自認是老子的後代,所以推崇道教。高宗時,追尊老子為太上玄元皇帝。玄宗還
親自為《道德經》作注,叫人學習。尊老子的《道德經》為《道德真經》,莊子的著作為《南華真經》,庚桑子的著作為《洞靈真經》,列子的著作為《沖虛真經》,在科舉中增設老、莊、文、列四子科。並規定道士女冠由宗正寺管理,宗正寺是管理皇室宗族事務的機構,說明唐朝把道士和女冠當作本家看待。武則天崇佛,一是因為佛教曾為她當女皇製造理論根據,同時也是要用佛教來壓道教。
  由於唐代尊崇道教,有很多為皇帝所寵信的道士。這些道士,繼續前代以來佛、道二教的鬥爭,對佛教大肆攻擊。唐武宗滅佛的根本原因在於打擊佛教寺院的經濟勢力,但也和道士趙歸真對佛教的攻擊有很大的關係。武宗前面的敬宗、文宗仍照舊例做佛事,但敬宗已酷信道教,趙歸真可以出入皇宮。文宗時已有毀佛之議,曾下令禁止度僧和營建寺廟。武宗未即位時,已好道術。即位後即召道士入禁中。趙歸真利用了這一點。對武宗說:「佛教不是中國之教,應當徹底清除。」
  唐文宗曾對宰相說,古時3人共食一農人,今加兵佛,一農人乃為五人所食,其中吾民尤困於佛。唐武宗說:「使吾民窮困的是佛。」於是下詔廢除佛教。先拆去山野招提和蘭若(私立的僧居)4萬所,還俗僧人近10萬人。會昌五年(845),規定西京留4寺,每寺留僧10人,東京留2寺,其餘節度觀察使所治州34處可以留1寺,留僧照西京例。其他刺史所在州不得留寺。並派御史4人巡行天下,督促實行。共廢寺(朝廷賜名號的僧居)4600餘所,僧尼還俗260500人,釋放奴婢15萬人,被寺院奴役的良人50餘萬。沒收良田數千萬頃。凡被釋放的奴婢,每人分給田百畝,編入國家戶籍。並將寺院銅像用來鑄錢,鐵像鑄成農具,金銀像收歸國庫。民間佛像限一月送交官府,如違犯則給以處罰。會昌末年,全國兩稅戶比憲宗元和中興時增加了兩倍多,比穆宗時期增加了三倍,是安史之亂以後國家最盛時期。可見,這次滅佛運動是成功的。
  但是,武宗死後,宣宗即位。宣宗崇信佛教,下令恢復武宗時被廢的佛寺,並殺死道士趙歸真等。在此之後,佛教勢力又興盛起來。對佛教的態度也是唐後期牛李黨爭的一個內容。李德裕反對佛教,他在浙西做官時曾拆毀寺觀1400餘所;在西川任節度使期間,也曾毀寺觀蘭若干處,把寺院土地分給農民。會昌年間的滅佛運動就是李德裕和唐武宗協同進行的。宣宗大中元年(847),李德裕被貶為潮州司馬,後又貶崔州(海南瓊山縣東)司馬。教派鬥爭終於納入了政治鬥爭的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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