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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二手菸飄其他樓層 可罰1.5萬元 [打印本頁]

作者: rsulau    時間: 2015-1-12 00:23     標題: 二手菸飄其他樓層 可罰1.5萬元

癮君子當心!在家抽菸雖不受菸害防制法規範,但若在陽台、廁所抽菸,「二手菸」飄到其他樓層,被其他住戶檢舉,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開罰,最高罰一萬五千元。

大樓、公寓因浴廁管路相通,只要同棟住戶有人吸菸,菸味就會飄向鄰近樓層。常有民眾抱怨,一到晚上廁所就「菸霧瀰漫」,即使跟大樓管委會反映,也在電梯貼告示「善意提醒」,還是沒改善。

國民黨立委羅淑蕾書面質詢行政院,要求衛福部對社區住宅內「二手菸害」問題提出解決之道。

衛福部回覆,大樓、公寓所有人、負責人或管理人,可依菸害防制法第十七條規定,指定禁止吸菸場所。且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只要區分所有權人開會決議禁止吸菸,就能載明於公寓大廈規約。

衛福部表示,違反公寓大廈規約者,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通知限期改善,不改善者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如果吸「二手菸」者可舉證確實因此受到損害,也可依民法侵權行為的相關規定,請求賠償。

衛福部還搜尋國內外相關規定及判例指出,台北地方法院二○一二年曾有判例,住戶在九樓陽台吸菸,二手菸侵入八樓,九樓住戶判賠一萬五千元。德國未規定私人住宅禁菸,但德國漢堡地方法院曾於二○一二年判決,如果鄰居在上午七點至下午十一點間,在陽台一個小時內吸兩支菸,不吸菸房客可少交百分之五房租。

衛福部表示,美國採民事訴訟處理二手菸侵入隔壁住宅問題;紐約規定,醫療機構或有兒童、孕婦之住宅,四周不得有「二手菸」飄散,違者應由法院判決裁罰。

衛福部表示,私人住宅吸菸問題漸受重視,將討論是否可研訂合理規範。民眾若遇二手菸害問題,可向所在地衛生局檢舉,或撥打菸害諮詢及檢舉服務免付費專線:0800-53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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