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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名妓李師師的最終歸宿是什麼? [打印本頁]

作者: rsulau    時間: 2015-1-6 02:36     標題: 名妓李師師的最終歸宿是什麼?

  李師師,北宋汴京人,金人攻破汴京,主將索要師師,她吞金瓚自盡。李師師原本是汴京城內經營染房的李寅的女兒,三歲時父親把她寄名佛寺,老僧為她摩頂,她突然大哭。老僧人認為她很像佛門弟子,因為大家管佛門弟子叫「師」,所以她就被叫做李師師。過了一年,父親因罪死在獄中。她因此流露街頭,以經營妓院為業的李蘊見她是個美人坯子,於是將她收養,教她琴棋書畫、歌舞侍人。一時間李師師成為汴京名妓,是文人雅士、公子王孫競相爭奪的對象。最後連宋徽宗也聞其名而想一親芳澤。
  在《水滸》中,李師師絕對是引人注目的角色。她在宋江受招安中起了穿針引線的關鍵作用,就因為她是天子心愛的人。《靖康稗史》也說侯蒙上書,未若師師進言,小說的構思倒並非空穴來風。至於讀者記得她,恐怕主要是道君皇帝與她那段若明若暗的艷史。李師師在歷史上確有其人,與宋徽宗也真有過一段風流情。但《水滸》中的李師師基本上是小說家的虛構,人們自然希望瞭解那個真實的李師師。關於李師師,除了宋代筆記野史裡的雪泥鴻爪,最集中的材料有兩種。一是南宋平話《宣和遺事》,一是清初著錄的《李師師外傳》,兩者都是與《水滸》相去不遠的小說家言。相對說來,後者是明季偽作,自不足以徵信;倒還是《宣和遺事》,因說本朝史,總得有基本史實作為敷衍故事的背景與骨幹,去偽存真,還可以沙裡淘金。
  孟元老在其《東京夢華錄》裡開列了「崇、觀以來,在京瓦肆伎藝」的群芳譜,其中「小唱:李師師、徐婆惜、封宜奴、孫三四等,誠其角者」,李師師排名第一。崇、觀指崇寧(1102~1106)、大觀(1107~1110),是徽宗第二、第三個年號。徽宗即位時年十九,大觀末年是二十九歲。而這時李師師小荷才露尖尖角,應是娉娉嫋嫋十三余的年齡。然而,人們發現在此以前也頗有關於師師的材料。最早可以追溯到詞人張先,他的詞裡有一首《師師令》,從「不須回扇障清歌,唇一點、小於花蕊」,受贈者顯然也是一個歌妓。有人因此認定:《師師令》所贈的就是李師師。張先死在元豐元年(1078),時年八十九歲,就算這首詞是他臨死那年的風流遺作,師師即便還是個豆蔻年華的雛妓,那麼到宣和年間(1119-1125),她至少應該年逾五十,比徽宗將近大二十歲。有研究者就以此為據,試圖否證徽宗與她的羅曼史。但倘若換個思路,倒不難推出另一個結論:當時有相去一輩的兩個師師。
  晏幾道有兩首《生查子》,也都寫到名叫師師的青樓妓女。一首云「歸去鳳城時,說與青樓道:遍看穎川花,不似師師好」。另一首云「幾時花裡閒,看得花枝足;醉後莫思家,借取師師宿」。秦觀有一首《一叢花》,也是贈給名叫師師的歌妓的:「年時今夜見師師,雙頰酒紅滋。疏簾半卷微燈外,露華上、煙裊涼颸。簪髻亂拋,偎人不起,彈淚唱新詞。」據詞學家的研究,晏幾道的詞約作於元豐五年(1082),秦觀的詞不會遲於紹聖二年(1095)。張先、晏幾道和秦觀鍾情的倒可能是同一個師師,但都沒有提到姓,未必也叫李師師。
  據《宣和遺事》,李師師是汴京染局匠王寅的女兒。在襁褓時,她的母親就死了,父親用豆漿當奶餵養她,才活了下來。當時東京風俗,父母疼孩子,就將其捨身佛寺。王寅也讓女兒捨身寶光寺。到佛寺捨身時,小女孩忽然啼哭起來,僧人撫摩其頭頂,她立即止住了哭。她父親暗忖:「這女孩還真是佛弟子。」俚俗呼佛弟子為師,父親就叫她師師。師師四歲時,王寅犯事,死在牢中。因無所歸依,隸籍娼戶的李姥收養了她,就改姓了李,也入了勾欄娼籍。長大以後,李師師色藝絕倫,名冠諸坊。她的歌喉是眾所公認的,南渡初年朱敦儒有詩云:「解唱《陽關》別調聲,前朝惟有李夫人」,說的就是李師師。另據南宋劉學箕說,她似乎還有一個藝名,叫做白牡丹。
  據張邦基《墨莊漫錄》說:「政和間,李師師、崔念奴二妓,名著一時」。可見政和年間(1111-1118),李師師已經走紅。當時,詩人晁沖之正值年少,每有會飲,經常招她侑席。其後十餘年,沖之再來京師,李、崔兩人「聲名溢於中國」,而師師「門第尤峻」,像他這樣的人已無緣叫局而一親芳澤了,只得寫了兩首詩酸酸地「追往昔」。詩中描述李師師居所環境是「門侵楊柳垂珠箔,窗對櫻桃卷碧紗」,「繫馬柳低當戶葉,迎人桃出隔牆花」,可以想見她的金錢巷住宅門前有株垂柳,柳條的枝葉幾乎正對垂著珠箔的門簾,隔著圍牆有一株櫻桃掩映在碧紗窗上,花枝伸出圍牆,似乎在歡迎來客。其詩以「看舞霓裳羽衣曲,聽歌玉樹後庭花」來形容師師的歌舞技藝,評價雖是最頂級的,但不免程式化;倒還不如刻畫姿色容貌的兩句略為感性些:「鬢深釵暖雲侵臉,臂薄衫寒玉照紗」。晁沖之結末感慨「莫作一生惆悵事」,他當然不知道:宣和年間李師師「門第尤峻」,與徽宗的垂青是大有關係的。
  後宮妃嬪之多,宋徽宗在北宋帝王中首屈一指,但家花不及野花香,外面的世界更精彩。徽宗從何時起瞄上了李師師?《李師師外傳》將他第一次嫖宿師師家安排在大觀三年(1109),顯然大大提早了。據史書記載,政和六年(1116),「微行始出」,「妓館、酒肆亦皆游焉」。從此,徽宗經常乘上小轎,帶幾個貼身內侍,微服出行。還專門設立了「行幸局」,來為微行張羅忙碌和撒謊圓場。當時以排當指宮中宴飲,於是,微行就謊稱「有排當」;第二天還未還宮,就推脫說有瘡疾不能臨朝。大約宣和元年(1119),有一個叫曹輔的鯁直諫官,已在給徽宗的奏疏中挑明:「易服微行,宿於某娼之家,自陛下始」。這個某娼,顯然是指李師師。由此推斷,宋徽宗與李師師的關係開始在政和六七年間,到宣和初年已是路人皆知了。
  然而,微行畢竟不是每天的事,以李師師的色藝,在徽宗加入進來以前,絕不缺少捧角的名人。當時就有兩個邦彥經常出入其家,一個是後來被人稱為浪子宰相的李邦彥,另一個就是擅長音樂的著名詞人周邦彥,當時他正提舉大晟府。師師曾對他很專情,《耆舊續聞》說是「欲委身而未能也,與同起止」。
  據《貴耳集》記載,有一個冬夜,周邦彥先到李師師家,徽宗也不期而至。倉促之間,臣當然只得讓君,便藏匿於床下(一說是「復壁間」,似更合理)。徽宗親自攜來一枚江南上貢的新橙,與師師開始打情罵俏。邦彥在場聽得一清二楚。徽宗走後,邦彥出來,重為嘉賓,便把徽宗與師師的卿卿我我隱括成一首《少年游》:「並刀如水,吳鹽勝雪,纖手破新橙。錦幄初溫,獸香不斷,相對坐調箏。低聲問向誰邊宿,城上已三更。馬滑霜濃,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說最後那行挽留話的,就是「纖手破新橙」的李師師,無論是對徽宗殷殷的假敷衍,還是對邦彥小小的惡作劇,她當時心情都是十分有趣的。
  當下次見到徽宗時,李師師就唱起這首《少年游》。徽宗見說的是上次幽會事,便問誰作,李師師說出作者。徽宗十分惱怒,他當然不能讓臣下知道隱私,更不能容忍臣下分嘗禁臠,就罷免了周邦彥的官職,將他貶出了京城。隔了一二日,徽宗又私幸李師師家,不見其人,一問才知道去送周邦彥出京。坐到上更時,師師才回來,「愁眉淚睫,憔悴可掬」。見徽宗在,她連稱「臣妾萬死」。在藝術才華上,徽宗還是欣賞邦彥的,便問:他今天有新詞否?師師說:有《蘭陵王》。徽宗讓她唱一遍,師師奏道:「容臣妾奉一杯,歌此詞為官家壽。」曲終,徽宗大喜,仍將邦彥召回。從邦彥的行年推斷,這事應是政和七八年間。
  這個故事一波三折,富有戲劇性。國學大師王國維卻以為不可信,理由是政和元年周邦彥已經五十六歲,「應無冶遊之事」。王靜安真是君子度人之心,周邦彥風流倜儻,何況冶遊又豈關年歲?當然,因傳聞異辭,《貴耳集》的作者所記邦彥的官職與史實略有出入,我們在敘述中已作了相應的糾正。
  據《宣和遺事》說,李師師是「羅敷自有夫」,其夫賈奕是右廂都巡官。見皇帝給他戴綠帽子,賈奕也氣不過,寫了一首《南鄉子》,末兩句說「報道早朝歸去晚,迴鑾,留下鮫綃當宿錢」。他又將這事輾轉捅給了做諫官的曹輔,後來被徽宗貶到了瓊州。這事也是小說家言,姑妄聽之而已。至於《宣和遺事》還說,宣和六年,宋徽宗「冊李師師做李明妃,改金錢巷喚做小御街」。前者絕無可能,因為冊妃大事,不能不載諸正史。後者則可能是民間的反應,以小御街來稱呼徽宗微行必經的金錢巷,雖是對事實的描述,也隱含著對天子狎妓的一種嘲諷。《水滸》與《李師師外傳》還都說徽宗由地道私幸師師家,這也不可信。從史料來看,徽宗「微行並不避人」,完全不必再修地道暗渡陳倉。宋徽宗遊狎李師師的風流事,形象展現了一個王朝的醉生夢死。果然,數年之後,金人的鐵蹄就騰踏在東京城下。宋徽宗倉皇把皇位傳給了兒子宋欽宗,自個兒當上了太上皇,自顧不暇,也不可能再顧及李師師。師師的命運也因宋金戰爭而急轉直下。
  野史筆記裡頗有關於李師師在抗金戰爭中的傳說。張邦基的《汴都平康記》勾劃了這位名妓精神世界的另一面,說李師師「慷慨飛揚,有丈夫氣,以俠名傾一時,號飛將軍。每客退,焚香啜茗,蕭然自然,人靡得而窺之也」。《人燼餘錄注》也說,金軍逼近東京,李師師募集游勇,練習武藝,「以應邊急」,並改唐代王昌齡《出塞》詩作「但使鳳城飛將在,不教胡馬度燕山」,因而自號「飛將軍」。這些大體還可以相信。
  但《汴都平康記》還說,徽宗曾把安南進貢的美酒賜給李師師,她又轉贈給御邊將士,讓主帥梁師成把御酒注入泉井,使每個士兵都能嘗到。當時有人賦詩說:「九天玉露出禁苑,不賜樓蘭賜勾欄。幸有鳳城飛將在,甘泉宮酒入酒泉。」但梁師成卻獨吞了那樽御酒。李師師又拿出白銀三千兩,讓梁師成購美酒十萬瓶,犒勞出征將士,又被梁師成貪污了。一怒之下,師師便以重金收買刺客行刺梁師成,雖未成功,梁師成卻也奈何她不得。梁師成從來沒有當過帶兵的主帥,行刺的真實性更是大可懷疑。
  據《李師師外傳》,當時河北告急,她向開封府表示,願將徽宗前後所賜金錢「入官助河北餉」。他還輾轉托人向太上皇請求「棄家為女冠」,徽宗給她安排了開封城北的慈雲觀。但不久金軍就攻破了東京,金軍主帥撻懶聲稱金國皇帝也知其名,「必欲生得之」。大索數日不得,最後還是傀儡張邦昌派人找到了她,獻給了金營。李師師大罵:「吾以賤妓,蒙皇帝眷,寧一死無他志。若輩高爵厚祿,朝廷何負於汝,乃事事為斬滅宗社計,今又北面事丑虜,冀得一當為呈身之地,吾豈作若輩羔雁贄耶?」說著拔下了頭上的金簪,猛刺咽喉,不死;折斷了金簪,最後吞金自殺。這是《李師師外傳》安排的結局。
  《李師師外傳》還渲染說,宋徽宗流放到五國城(今黑龍江依蘭),聽說李師師的死,情不自禁「其涕泣之汍瀾」。但據張端義的《貴耳集》,宋徽宗在五國城確實沒有忘情那段風流韻事,還寫過一篇《李師師小傳》。徽宗死後,金人把這篇小傳附在他給大金皇帝一大摞子屈辱的謝表之後,集成一帙,刊印出來,在宋金榷場上發賣了四五十年。當時南宋「士大夫皆有之」,可惜這篇小傳沒能流傳下來。
  但據《三朝北盟會編》,靖康元年(1126)正月,尚書省奉欽宗聖旨,對李師師、趙元奴等曾侍奉皇帝的倡優之家和其他藝人「逐人家財籍沒」。這次籍沒,是為了湊齊金帥所勒索的巨額金銀。徽宗賜給李師師的金銀財貨,主要應在這次根括金銀中被籍沒的。當然,以其任俠的個性,主動拿出一部分用於抗金義舉,也不是沒有可能的。次年二月,東京城內包括嘌唱在內的各色藝人一百五十家,被開封府押往金營,「哭泣之聲,遍於里巷」。《李師師外傳》記她怒罵張邦昌,就在這時。但有足夠史料說明李師師並沒有自殺,其後還活著。
  明清之際的《續金瓶梅》秉著女色禍國罪有應得的主旨,為李師師編派了另一種歸宿。說靖康之變後,她「串通金營將官,把個金桶般的家業護的完完全全,不曾耗散一點兒」。但粘罕扶植偽齊時,卻當眾大打其豐臀,查封了她的妓院,將她指配給一個七十歲的養馬軍頭,發落到關外大凌河邊,整日價擔水飲馬做飯。這些純屬虛構。
  據《墨莊漫錄》說,靖康中,李師師與趙元奴等「例籍其家」,師師「流落於浙中」,由於她的名氣與色藝,「士大夫猶邀之以聽其歌」,然而,國破家亡的打擊,顛沛流離的磨難,她已「憔悴無復向來之態」。從靖康二年金軍將大批著名藝人工匠擄至金國的舉動來看,李師師倘若身陷其中,就很難在中途脫險。合理的推測是:她在上年籍沒以後,就飄然出京,南下浙中。
  劉子翬就是劉學箕祖父,死於紹興十七年(1147),做詩也許還要早四五年。這時,李師師四十開外,又經歷了家國滄桑,說她「垂老」,並不為過。至於說「垂老過湖湘」,顯然她又從浙中流徙到了湖南。因而《宣和遺事》說她「流落湖湘間,為商人所得」,似乎是有所根據的。謀生的手段依然是「縷衣檀板」,然而已無復當年的神采與風光。在她那略含憂思的目光裡,是否在追憶宣和年間的「輦轂繁華」,眷戀著名動帝王的昔日輝煌,浮想起那個給國家帶來災難與動亂的風流君主?
  其後,李師師不知所終。災難與動亂將她也湮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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